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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房合同不慎丢失怎么办?

137****7422 | 2012-11-21 18:38:08

已有2个回答

  • 148****4048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查看全文↓ 2012-11-21 18:38:52
  • 153****3102

    重新签一个合同

    查看全文↓ 2012-11-21 18: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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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第一,如果可以的话,您可以径直向开发商说明情况,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支付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需要提醒您的是,上面一定要加盖财务有效印章,以便查询,这是**理想的解决方案。 第二,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诚信度不高,您可以要求对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可以在其中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并在**后要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样就可以起到证明原合同存在的作用。至于发票问题,您大可不必担心,因为只要开发商出具的是正式发票,财务就都有底可查。

  • 你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处理:1.若购买的是现房且已经办理房产登记手续,那么你大可不必为此担心,只要你是按法律程序操作的,在房产登记管理部门都会有备案,所以补办合同应该也是不成问题的,不会给你带来太大麻烦。即使没有办理登记,开发商处也会有您买房的记录,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会随意地抵赖。 2.若你购买的是期房,那么你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登记部门进行查询,如果有登记,径直找到开发商去说清情况补办购房合同即可。因为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所以,一般情况下,你在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都是可以查到相关备案的,这样开发商也就无法抵赖。

  • 合同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住要加盖财务章以便查询。也可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同时,如果是网签合同,你可以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前往西安市房屋管理局了解不签合同的相关事宜,同时,开发商手里也有一份购房合同,您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尽量想办法得到原合同的复印件备用。感谢关注!

  • 合同丢失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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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经网签的,前往交易中心调取。交易中心不给调取的,找律师拿调查令去调。没有网签的,把中介那份要过来吧,真的打官司只认原件,不认复印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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