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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前父母出资帮子女购的房产,算不算个人房产?

131****1860 | 2012-11-22 14:57:46

已有2个回答

  • 136****0472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查看全文↓ 2012-11-22 15:00:51
  • 137****3647

    是的,是算是个人的房产

    查看全文↓ 2012-11-22 14: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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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没有明说是给你一个人的,就认定为你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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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婚前由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只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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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 父母直接以子女名义给子女购买住房,所有权归子女,在法律上认定为父母对于子女的赠与行为,受到法律保护。《婚姻法》解释(三)对父母给子女购买住房的产权认定做出了一些明确规定,父母给子女购买住房,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种,父母以自己名义购买住房,父母给子女居住。在法律上该房屋的所有权是归父母所有的,子女只是获得该房屋的居住权,不享有所有权。子女结婚后,该房屋仍然不改变所有权归父母的性质,离婚时也不存在子女夫妻分割的问题。但是,这种房屋,在父母百年之后,子女及其他继承人继承后变更登记,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根据《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中规定:“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但需要缴纳工本费。如果在子女婚后赠与子女,则需要缴纳购房契税。  第二种,父母以子女名义购买房屋,但同时与子女签订协议,约定该房屋是由父母投资,产权不归子女,子女可以居住。由于我国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因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这种房屋所有权与实际登记相分离约定,因为违反《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属于无效约定。也就是说,该房屋的所有权归登记的子女所有,根据协议可以认定该子女与父母之间形成父母所出资的债权关系。  第三种,父母直接以子女名义给子女购买住房,所有权归子女,在法律上认定为父母对于子女的赠与行为,受到法律保护。  第四种,父母仅出一部分资金给子女购买住房,另外有部分是以子女名义贷款。如果该贷款有部分在子女婚后偿还,婚后偿还部分属于子女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子女夫妻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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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情况,如果共有人原本有一套房子,在购买共有人的房子的话就是二套房,如果是共有人没有房子在购买产权人的房子那么就是首套房,过户的话税费是按照购买产权人的房产份额计算的税费,如房子是各占50%,那么在购买产权人的房子的时候就是按照房子评估价的50%进行缴纳税费,如下:1.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以家庭为单位唯一一套住宅满五年免征);2.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144平1.5%;144平以上3%;买方出;3.营业税:5.6%卖方出(满两年免征);4.交易手续费:面积*6元买卖双方一家一半;5.工本费:80元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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