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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缴存住房公积金?

141****0874 | 2012-11-24 09: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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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3901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实行、定向使用的个人住房基金。对单位及职工个人都具有强制力。 从职工个人的角度,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如下好处:第一,在您工作年限内,住房公积金不仅仅由您本人按您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您所在单位也要按您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这两笔钱作为住房公积金储存在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计算利息,且连本带息全归您个人所有;
    第二,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当于您为自身的住房消费作储蓄,您只要发生购房等政策允许的情况,就可以按照规定的限额及频率提取使用;
    第三,您或您的家庭遇政策规定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可按规定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以缓解由此造成的经济压力;
    第四,当您退休时,您个人账户内尚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结算本息后予以销户提取,这样,相当于一笔养老金;
    第五,您建立住房公积金满足一定条件后,在购建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贷款较之普通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利率低等优势;
    第六,不超过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利息所得税,即可以获得税收优惠。 因此,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职工来说,肯定是利大于弊的。同时,作为一项定向使用的资金,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需要按照严格的规定来执行。如果职工不想缴存,不仅放弃了单位为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同时也放弃了将来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对自身利益来说也是一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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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都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形式,都是为了提高职工购建住房的能力。住房补贴是对职工住房消费的补充,只向无房职工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只是现阶段解决职工住房的一种辅助手段。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国家一项长期的住房政策,具有义务性、互助性和社会保障性,覆盖面广。就全体职工而言,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主要还是依靠住房公积金。因此,实行住房分配贷币化后,所有单位、所有在职职工仍然要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指按照这个数字计算你应该缴纳多少公积金。一般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比如上年平均工资2000,今年的缴存基数就是2000,按照个人、单位各缴纳12%的标准。今年每月个人缴纳240,单位缴纳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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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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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性质属于事业单位,隶属事业单位编制。 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条 直辖市和盛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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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是指职工及其所在的单位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在缴存住房公积金过程中没有发生其中一个月或几个月漏缴或未缴的现象。是否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也是管理中心审核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标准之一。一般来说,单位能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说明该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识较强、单位的经济效益较好,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保障;另一方面,能够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说明该职工工作较正常,收入较稳定。单位因各种原因欠缴某一职工住房公积金而后又一次性补缴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不属于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贷款申请人必须自补缴之月起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的,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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