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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集资盖房,属于内部员工福利房,我把这个名额转让给朋友可以吗?有木有风险?

142****7631 | 2012-11-27 16:30:37

已有2个回答

  • 157****5115

    不建议转让的。

    查看全文↓ 2012-11-27 16:31:34
  • 138****5753

    房子属于员工福利,背着单位转让,单位是否会同意?如果不同意的话就会非常麻烦。而且一旦出了房产证办不下来等问题,都容易产生纠纷。

    查看全文↓ 2012-11-27 16: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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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处在于能很快买一套100多W的房子 坏处在于你跟集资的人出现了纠纷头回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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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集资建房,对于购房者而言,价格比较实惠,有一定程度上的诱惑力,我不知道你是在哪个城市,据我了解,部分城市现在开始严查含有福利性质的单位集资建房。就是因为含有福利性质,所以在报上房产证时,有关部门是依照单位提供的员工工资花名册来核查购房人的,如果查出来非该单位员工,则退房,上原卖主的名字。这样相当于你替别人交了钱买房子,所以这样的房子确实舍不得也可以这么操作:合同。不能签订一般的买卖房屋协议,只能签订抵押协议,房主收到你的房款只能给你写借条。如果房子不能顺利上你的名字,你还有法律保护的依据,否则没有希望,因为签订一般的买卖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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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是双方协商的,后者按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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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福利房和单位集资房的区别如下:产权归属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房屋产权归单位所有,后期职工按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获得全部或者部分产权;单位集资房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土地来源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是由国有单位申请划拨国有土地;单位集资房是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出资方式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是由单位直接出资,后期职工可购买;单位集资房是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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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的规定是住房公积金不是必须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个人每月缴存部分,这部分属于职工工资;二是单位每月为职工个人缴存部分,这部分实质上是单位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每名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薪酬的一部分。这两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主要基于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即工资性。住房公积金不属于职工福利,这个概念不能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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