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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受到损毁所受到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156****6983 | 2012-11-30 15:55:23

已有3个回答

  • 143****5016

    看情况的。如果是你收房了那肯定是你自己来承担,如果是还没有收房的话,那就开发商承担咯,

    查看全文↓ 2012-11-30 15:56:13
  • 141****0332

    看情况的。如果是你收房了那肯定是你自己来承担,如果是还没有收房的话,那就开发商承担咯,

    查看全文↓ 2012-11-30 15:56:13
  • 138****8577

    在房子交付使用以前,毁损和灭失的风险由开发商承担。在房子交付使用以后,毁损和灭失的风险由购房者承担。购房者签了《房屋验收交接单》以后,房屋就算是交付使用了;购房者没有正当理由不接收房子的,视为开发商已经交付。

    查看全文↓ 2012-11-30 15: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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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你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乙物业有限公司只是代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故违约责任应当由合同相对方---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但甲公司是由于乙公司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因此,在其赔偿你损失后可以向乙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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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使用后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和物业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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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期物业费用由开发单位出。下面摘《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第十七条 新建住宅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该物业管理企业承担物业出售后至业主委员会正式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前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或者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  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前期置业费、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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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会啦,首先研究好怎么个贴法,研究好了就开始啦!搬动时小心点了,没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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