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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买二手房。产权是四十年的。请问过了四十年房屋还是我的吗。

145****6162 | 2012-12-03 11:31:26

已有2个回答

  • 156****0982

    产权到期国可以采取三个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查看全文↓ 2012-12-03 11:53:34
  • 152****9148

    不是了,归国家了。

    查看全文↓ 2012-12-03 1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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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年产权的房子能买吗1.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有限处分的权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高年限。2.房屋全部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产权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房屋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房屋进行占有、使用、处分。房屋全部权是没有产权年限限制的。3.买40年产权后并不能真正拥有房屋40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需要续期。4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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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年产权的房子能买吗1.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有限处分的权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高年限。2.房屋全部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产权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房屋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房屋进行占有、使用、处分。房屋全部权是没有产权年限限制的。3.买40年产权后并不能真正拥有房屋40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需要续期。4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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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商住用房,是指楼盘以商业立项,但以住宅名义对外销售的房屋。因限购政策和价格,大量一线城市的刚需人群选择了购买商业性用房来自住。二、但根据相关规定,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的规定。三、如果续期问题“有法可依”,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四、即便国家批准了续期,对于采用何种方式续期,新的年限怎么制定,续期费用的标准如何,各方也存有争议。根据现有法律来看,很可能会由业主缴纳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后也像住宅一样自动续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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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是个误解。 房产权是永久的,40 年后的房子当然还是你的。 所谓40年,是指土地使用权是40年(实际不足40年,因为是从征地之日计算起,一般只有38年左右)。4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业主需要重新向国家购买土地使用权(具体规定尚未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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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续交,除国家重大公益建设需要用到该土地之外,其他任何情况都是使用者优先需用,所以你可以放心购买。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你买的就是这种)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则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商业用地是商业用地,商业用地转住宅用地是有法规限定的,不是说转就转的,你以后出售也只能按商业用地出售,在登记变更和纳税上都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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