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买房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146****2860 | 2012-12-08 14:00:54

已有1个回答

  • 156****2024

    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为:售房单位视有无电梯按售房款的30%和20%提取,专款专用;购房人按售房款的2%缴存,归购房人所有。该向维修资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建立。

    查看全文↓ 2012-12-08 14:01:03
淮安买房交流群-51群(411)

相关问题

  • 租赁补贴的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补贴总建筑面积不高于60平方米,租赁补贴金额按照保障面积标准乘以公布的单位住房面积的租赁补贴标准确定,超出保障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贴。已有住房的,以保障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计算补贴金额。通过租赁市场房源等途径解决住房困难的受保障对象,所领取的租赁补贴不得高于所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持《准租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向市建设局申请租赁补贴。各类保障对象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

    全部3个回答>
  • 杭州市区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由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受理、审批和资金拨付。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首先住户向房屋所在地区建设(房管)局报修,各区建设(房管)局在受理住户报修申请后,持房改房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报告(含维修详细地址、户数等内容)及一户以上产权证复印件(或提供产权证所附相关信息),直接向杭州市房改办提出申请。(2)受理、初审:杭州市房改办受理维修申请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对相关地址在市局信息综合系统楼盘表上进行数据关联工作,对关联完成的维修项目及时反馈申请人,告知项目所含房改房户数、可动用房改房维修基金金额等内容。(3)审核、资金拨付:各区建设(房管)局在维修工程结束后,持经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审核同意的相关资料报市房改办,申请拨付维修费。杭州市房改办在接到资料五个工作日内,经审核无误后拨付维修费。

  •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根据新的条例,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全部2个回答>
  •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改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全部3个回答>
  • 其实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为:建设单位视有无电梯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5%和3%缴存,归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有;拆迁安置单位视有无电梯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和2%缴存,归被拆迁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