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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的公积金贷款可否申请冲抵还贷,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154****8542 | 2012-12-11 10: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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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5****3422

    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每年的三、六、九、十二月份代扣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还贷,代扣金额为代扣当月还款额+下两个月还款金额,不足部分在借款人所提供的活期存折上扣划。例如:某借款人一月份借款,月还款额为1000元,公积金帐户余额1500元。还款规则为:二月份中心将在借款人所提供的活期存折上扣款1000元。三月份中心代扣住房公积金1500元(三月还款额+四、五月还款额),三月还款后还余500元挂账。四月份中心在借款人所提供的活期存折上扣款500元,另冲抵挂帐500元,四月还款1000元。五月份中心将在该借款人所提供的活期存折上扣款1000元。以后月份扣款按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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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确实实行了这项新业务,需信用良好未逾期还款和账户余额大于2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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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是可以的。你去单位办理公积金委托划扣,然后带到公司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即可办理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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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申请办理月冲还款,完成后就可以使用公积金每月交房贷。申请“月冲还贷”时应具备以下条件:借款人或配偶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人信誉良好,申请逐月“冲还贷”时,借款人为正常还款状态。申请逐月冲还贷款本息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12倍。“冲还贷”的扣划方式按照借款人选择,经该中心审批同意的“冲还贷”采用系统自动扣划方式,从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扣划资金用于偿还其贷款本息。借款人或配偶其中一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扣划额度时,系统按照与该中心签约账户自动扣划。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不累加冲还。在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后,按照正常还款日进行扣划(遇节假日顺延)。办理流程:申请冲抵还贷时,申请人应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婚姻证明。 已发放贷款的申请人携上述材料向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德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年冲抵还贷协议书》。 新申请贷款的申请人携上述材料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委托协议。 中心授权贷款银行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签订委托协议,并将协议书报送一份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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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可以有两种委托划扣的方式:1、逐月扣划还贷:在借款人正常还款1个月之后,管理中心即可依据贷款申请人《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于次月开始每月20日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归还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其中约定月缴存额6倍的公积金不能用于扣划。 2、逐年扣划还贷:在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之后,管理中心即可依据贷款申请人《委托授权书》的委托,每年1次按指定时间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用于提前部分归还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其中约定保留金额为100元。在选择逐年扣划还贷的同时,委托人可选择降低月还款额或缩短贷款期限,并且每月仍需用自有资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应还本息额。 3、借款人和配偶选择委托扣划还贷方式应保持一致。

  • 《委托提取还贷协议》生效后,中心每月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内提取一次公积金(以贷款月还款额为基数),用于归还借款人公积金贷款。提取顺序为:先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后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不足部分从借款人银行还款账户扣收。要提供的资料有:委托人可于公积金贷款已通过银行账户还款1期后前来办理,也可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办理该业务时应提供的材料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贷款合同》原件(委托人为借款人配偶者,同时提供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