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购买商品房,已经开始还贷了,是可以退房的,而且有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是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部3个回答>在武汉买的房子,已经付**了,办理按揭的时候说我没有购房资格,我的**款是否可以退呢?
155****3211 | 2012-12-12 11:30:55
已有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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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956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查看全文↓ 2012-12-12 11:32:22
”因此,如果你交付**款时已经签订了上述协议的,**款不能退,或退款时根据协议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你交付**款时没签订上述类似协议的,开发商应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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