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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昆明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新的调整吗?

152****0609 | 2012-12-15 10: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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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5****9992

    2012年4月,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管〔2005〕5号文件精神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对今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实施细则》显示:“2012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上限为10410元,凡月工资收入超过10410元的职工,按10410元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低于10410元的职工,按实际工资收入缴存住房公积金。”那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0410元,如何得来?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管〔2005〕5号文件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的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3倍;按照《实施细则》规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高不得高于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据昆明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去年昆明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1640元,月平均工资为3470元,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10410元。为此,昆明今年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0410元。此外,昆明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高比例仍然为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

    查看全文↓ 2012-12-15 10:32:22
  • 158****6039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该市公积金政策调整的新政,提出将向广大职工提供“一站式、一条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服务,并承诺: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时一次性办结借款申请的受理,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的受理、审批和贷款资金发放。相关新政策实施以后,昆明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将省去到银行办理转账的程序,只需在公积金中心前台办理完即可实时转到自己的卡上。而办理公积金贷款也只需到昆明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管理部的营业网点直接提出借款申请即可。这种办理模式大大缩减了市民的办理时间。

    查看全文↓ 2012-12-15 10: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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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操作流程为:贷款申请-贷款审批-贷款抵押-贷款公证-贷款发放等共计五个环节。现调整为:贷款申请-贷款审批-贷款抵押-贷款发放等四个环节。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科负责人说,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工作新老流程的顺利衔接,自2012年12月1日起,对新发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将按照新政执行。对2012年12月1日前已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并已完成借款公证环节,但未发放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在贷款发放流程以及后期贷款档案的留存要求,仍按照原贷款相关办理规定履行完毕贷款相关环节。  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缩短办理时限,在7个工作日完成。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条件且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管理中心在5个工作日完成贷款审批;抵押登记后,具备贷款发放条件的,管理中心在2 个工作日完成贷款发放。  在这之前是,符合条件且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审核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后,具备贷款发放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完成贷款发放。  中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申请贷款时,如出现贷款资金不足,不能满足贷款需要,需要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由中心承担贷款利息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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