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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时有哪些房屋是不得出租的没?

134****5080 | 2012-12-19 16: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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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6****6289

    《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已建成的房屋无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三)依法被查封的;(四)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不得继续使用的;(五)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六)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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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3)所有权、使用权、或者租赁有纠纷的;   (4)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5)已抵押未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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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有九类:(1)未依法取得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日前正式出台《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分割搭建属违规行为,谈不上违法,并规定以原规划设计的 房间为**小出租单位。《规定》明确,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和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出租给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住宅小区居住房屋出(转)租给单位用于员工及家属住宿的,也应符合上述规定。 《规定》还指出,将居住房屋分割搭建成若干小间,按间或按床位出(转)租,属于违规经营社会旅馆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按《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查处。小区业主委员会可根据《规定》修订《业主公约》,凡违反《规定》出(转)租房屋并严重影响相邻房屋业主正常居住的,业主委员会可书面责成房屋出(转)租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

  • 该案分两种情况处理: 第一. 在房东同意您的上家转租房屋,上家有权转租房屋的的情况下,上家与您的房屋转租关系合法有效。您可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上家与您的房屋转租合同,并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转让费。不过法院会扣除两个多月的房租。 第二. 在房东未明确同意您的上家转租房屋,上家无权转租房屋的的情况下,上家与您的房屋转租关系无效。您可以上家无权转租为由,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上家与您的房屋转租合同无效,并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转让费。不过法院会扣除两个多月的房屋实际使用费。 上述两种情况,根据具体情形选择其一。 根据您的陈述,本案可能还存在被告能否到庭以及裁判能否履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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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租住房纳税分两种 个人出租房屋纳税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个人出租居住用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租金的5%综合税率缴纳税款,也就是说每月租金1000元只缴50元税款。二是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以下标准缴纳各项税收:应纳房产税=房屋租金收入×12%税率;应纳营业税及附加=房屋租金收入×5.55%税率;应纳个人所得税收入额=房屋租金收入-已纳房产税-已纳营业税及附加,如以上结果≥4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收入额×(1-20%)×10%税率,如以上结果<4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收入额-800元)×10%税率。个人出租房屋应由出租方缴纳各项税收,如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由承租方纳税的,也可由承租方代出租方缴纳。纳税人应每月申报纳税,也可按季或半年申报纳税.如果你的房租报销,那么就是私对公,也就是上述第二种如果你的房租是私对私,那么就是第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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