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买房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房地产的广告中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135****3172 | 2012-12-20 16:23:31

已有1个回答

  • 158****5429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销售广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楼宇地点、竣工交付时间、售价等;
    (二)预售的,应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证号;
    (三)现售的,应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房地产证》证号。

    查看全文↓ 2012-12-20 16:24:01
赣州买房交流群-94群(494)

相关问题

  • 房产是私人所有,地产是国家所有

    全部3个回答>
  •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其他税种不变,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中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房企的3大税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费项目有几十种。1、税率由原来的营业税5%改为增值税11%,单从税率方面看,税率有较大提高,但是由于增值税存在抵扣链条,只对增值额征税,而营业税是对全部营业额征税,所以从理论上讲,**终会降低整体税负。不过,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取得足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则可能会导致企业整体的税负增加。因此,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今后的土地出让金能否可以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将是企业税负增减的重要因素。2、营改增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假设企业销售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分别为7%、3%、2%。3、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4、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全部3个回答>
  • 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

    全部2个回答>
  • 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二手房买卖合同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二、标的: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三、价款:房款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五、违约责任: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六、解决争议的方式: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十、附件: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全部3个回答>
  • 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一般从接受委托到签约完成是中介公司的服务范围),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 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 (2) 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3) 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 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