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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能否分别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147****4526 | 2012-12-21 15: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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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2444

    不可以。只要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已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另一方就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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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契税完税凭证缴交公积金的人(也就是新的产权权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支取公积金申请表(该申请表在缴交公积金的银行领取并由缴交单位盖公章)就可以去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了。你可以凭你购房后去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合同>公积金缴交证明缴交人的身份证银行还款帐号这些资料去银行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正常是一年支取一次,但如果你的贷款跟缴交公积金的银行是同一个银行,那你可以在银行去申请公积金每月还款的业务,现在暂时开办每月还款业务的只有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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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以子女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有子女的名字,父母是房屋的共有产权人。否则父母购房,不能以子女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向以夫妻双方为家庭单位购买自住住房时发放的贷款。如果以子女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子女的名字必须在购房的买卖契约中,且应理解为是子女夫妻双方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父母只能理解是房屋的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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