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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改制等情况时,公司给缴的公积金还能用吗?

147****4231 | 2012-12-22 11: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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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9****9636

    当发生上述情况时,应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填报《缴存单位注销登记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经批准后20日内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其中,单位有欠缴金额的应先补缴,无力补缴的应当明确缴存责任主体后才能办理。

    查看全文↓ 2012-12-22 11: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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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规定的是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使用现房抵押贷款时,**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高年限为20年;个人信用贷款,**高贷款额度为20万,**高年限为15年;个人期房抵押贷款、经济适用房贷款,贷款的年限利率及额度与现房抵押相同。另外,贷款买房首次、二次的**比例也是有差别的。当借款人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购房**比例不得低于30%;借款人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购房**比例不得低于5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是有条件限制的,首先是贷款申请人必须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职工;另外对于贷款用途只能限定在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时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 可以找我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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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办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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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规定,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分立和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才能办理合并、分立和改制等有关事项,并将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入“济南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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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自己在原单位辞职后,单位先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个人办理封存业务,然后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将原单位缴存余额转移至新单位个人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