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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领取到预售证,签了申购书交了二万诚意金。买房者对合同的补充协议有异议,开发商不改。退房这两万诚意金可退吗

151****0032 | 2012-12-23 19:47:43

已有1个回答

  • 131****5291

    交诚意金的时候协议上是怎么写的呢?如果有这方面的约定就按协议上处理啦,如果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和开发商协商不行,你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你的意向金的。

    查看全文↓ 2012-12-24 10: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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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按照合同法规定‘定金’是不退的。你所交的“诚意金”可以视同‘订金’,这个可以退,具体还要看你与中介的确认书协议条文。如果你觉得确认书协议条文对你有利,那你可以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去投诉 或者是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拿上你的收据及与中介签署的协议!必要时你可以作一些经济让步,把损失减到**低,毕竟你给中介带来了工作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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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诚意金不是定金更不是订金!当然是可以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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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诚意金为何意?该“金”又称为意向金,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购房者缴纳小额金额,属于当事人自发行为,法律上并无诚意金一说,此“金”缴纳后可直接低作房款使用。若达不成购房意向,诚意金可无条件退还。应该交付的金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当然在缴诚意金的同时不能忘记书面协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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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意向金,他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他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只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没有转为订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就如你给朋友几百元钱,让他为你代买一件物品,在他没有购买之前,你完全可以通知他你不买了,让他把钱给回你。 根据去年4月国家住建部的调控措施,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意向金是否合规,关键在于开发商是否获得所售房屋的预售许可。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意向购房者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如果收你钱的这家,在收你钱时并没有取的预售许可证,,那么他就是违法的.你去要退,你告知他,如果不退我就去建设主管单位告他们.多半是会退给你的.如果不退,你去建设主管部门去举报就会退给你.因为根据我的经验,收取意向金的,都是没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才收这钱,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就真接收定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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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诚意金:所谓的“诚意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另外,通过收取“诚意金”,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现在少数的开发商已经将事先收取“诚意金”作为融资的手段之一。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简单来说:诚意金可以退,在签定合同时转为定金。定金等于直接购买了,如果退就是违反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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