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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城港买房能把南宁公积金取出来吗?每年只可以取一次吗?

143****7942 | 2012-12-27 11:25:47

已有2个回答

  • 157****4761

    可以的。。拿着你购房合同去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每年只能取一次

    查看全文↓ 2012-12-27 11:26:40
  • 154****8793

    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是还多少取多少,先还款后凭有关材料提交申请。提前或按期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含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的,可以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直至贷款本息全部结清起一年内。

    查看全文↓ 2012-12-27 11: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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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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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1、有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首先可以向单位来提出申请,经单位经过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以及财务的印鉴;2、其缴存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者职工个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明细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以及复印件,到公积金的来办理提取;3、要经办人员或者职工个人要将转账支票等交回到单位的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按所列的金额来给付职工现金。4、其职工用来偿还个人的自住住房的贷款的,职工以及其配偶都可以提取住房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的本息。每年都可提取一次直到贷款已经结清为止。累计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贷款的本息和。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多提取四次。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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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湾恒信花园主推户型面积约110㎡、126㎡、140㎡、170㎡、180㎡,**分期,首笔交15%。咨询电话:152 7899 0720

  • 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1、退休;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5、户籍迁出本市;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享受**低生活保障;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5、其他住房消费;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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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很重要,一定要找大盘的,绿化大,容积小。推荐龙光阳光海岸,具体可以打电话了解一下,400-660-3885转8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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