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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能取出来多少?一次可以取多少?

144****5308 | 2019-04-30 01:15:04

已有4个回答

  • 136****6472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1、有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首先可以向单位来提出申请,经单位经过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以及财务的印鉴;

    2、其缴存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者职工个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明细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以及复印件,到公积金的来办理提取;

    3、要经办人员或者职工个人要将转账支票等交回到单位的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按所列的金额来给付职工现金。

    4、其职工用来偿还个人的自住住房的贷款的,职工以及其配偶都可以提取住房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的本息。每年都可提取一次直到贷款已经结清为止。累计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贷款的本息和。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查看全文↓ 2019-04-30 01:15:52
  • 132****6010

    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查看全文↓ 2019-04-30 01:15:46
  • 144****9049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查看全文↓ 2019-04-30 01:15:37
  • 154****5849

    公积金提取是有额度限制的,可分为全额提取和部分提取。

    1、全额提取:如果职工有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等其中任何一种情况时,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

    2、部分提取

    ①:购房的提取额度和年限总体来说,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首次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数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或商贷、或组合贷)贷款金额。以后每年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应还本付息额,上年未提取的不重复计算。

    ②:租房的提取额度和年限不同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和频次要求不同。租房的可提取额度总额由系统根据录入的月租金额和家庭年收入自动计算,计算公式为:可提取限额=月租金额*12-家庭年工资收入*5%。

    ③:翻修自住住房提取额度和年限一般情况下,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建造、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因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查看全文↓ 2019-04-30 01:15:30

相关问题

  • 1、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职工应先确定主租房人的可提取额度,再确定配偶或其他租房人的可提取额度,其中主租房人是指租房合同上承租方左起的一个人。2、可提取额度总额由系统根据录入的月租金额和家庭年收入自动计算,计算公式为:可提取限额=月租金额X12-家庭年工资收入X5%,其中“家庭工资收入”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计字[1990]第1号)的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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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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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租房子,按照你的租金去开地税的发票,开多少取多少。主要是按照当时签订的合同,应该是一年按照合同取,租金年付就取一次,半年付就取2次,季付就取4次;如果是装修只能有年限之内的取一次,得有装修的申请和装完之后的发票。  办理装修公积金贷款所需基本资料:  1、产证、产证上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贷款**近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主贷人的公积金帐号;  2、装修合同、装修预付款的发票、相关工作人员至现场勘查装修的真伪。  办理装修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评估审核、签约、抵押、银行放款。  办理装修公积金贷款产生的费用:  1、评估费+手续费+置业担保费三部分组成,根据客户的不同情况发生的费用也不一样。(具体视个案,但基本上在2000元左右)  办理装修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  1、还款方式自由选择等额本金或者等额本息都可以;  2、可以提前还款,也可以月冲或年冲公积金;  3、如果提前还款还可以退还部分置业担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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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完。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1、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离退休文件复印件或离退休证;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2、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遗赠人领取。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死亡证明;②单位出具的继承人证明;③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的职工。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与本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合同;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4、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持下列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①购房合同;②首次交款凭据;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一、城镇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①土地使用证书(近三年内发放) ;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二、家在农村建房的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村委会、乡土地所及所在县级土地局出具的证明;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6、为偿还购房贷款的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证明材料:①贷款合同原件;②贷款凭证原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7、出国定居的职工。应提供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材料:①出国定居的有效证明材料②单位出具的出国定居证明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8、职工调动工作根据建金管[2005]5号文件第十二条之规定,职工调入另一设区城市工作,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应当向原来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的账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帐的申请。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产转移手续;原账尸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帐的,也可以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职工在本地区范围在调动工作只能办理帐户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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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 不过租房也可以取 半年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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