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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预定款性质的费用可以退还吗?

158****9861 | 2013-01-02 16: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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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4775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 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 抵作房价款;
    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 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查看全文↓ 2013-01-02 16:02:46
  • 156****9680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 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查看全文↓ 2013-01-02 1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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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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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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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是一件大事,许多人在没有了解清楚情况的时候,由于心急,给了定金,之后又想反悔,此时定金能不能退回来呢?在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当然,实践中因为前述的合同类文件性质、内容有区别,所以针对每份合同应采取的方式略有不同。建议签订合同的时要留心,同时如果合同已经签署,自己又不确定通过哪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更为稳妥,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予以协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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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说了是定金,是不可以的,不要上这个当.如你想要买,那**好是以押金的形式给他,并写下收据,讲明退还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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