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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上写2012年9月份交房了,后来开发商说要2012年11月才能交房。可是现在还没有交房!!我能不能要求开发商赔偿啊

142****1081 | 2013-01-06 10: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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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1****3769

    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而未能交房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3-01-14 14:59:13
  • 145****9684

    看你合同是怎么写的啊

    查看全文↓ 2013-01-06 10:54:55
江门买房交流群-85群(485)

相关问题

  • 拿合同和缴费收据找律师写一份诉讼状,向房屋所在地法院立案庭提出;立案庭审查后通知缴纳那件受理费即起诉成功一般它延期交房应该统一发放补偿金,时间还不到,向向开发商询问一下,等一等比较妥当,法院打官司要比较长时间和费用成本。

  • 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情况可以算开发商违约的。

  • 开发商一般不能按时交房都会找借口说是技术上的问题,借此来推脱责任。一般超过三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你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在等一个月还不能交房你就要求退房啦!

  • 这就要看合同是任何约定的了,一般是按合同约定赔偿;看看合同有关违约金的条款,迟交一天房子赔偿合同总额的多少?退房违约金任何支付...如果没有可以参考房款交付推迟一天支付多少滞纳金,这个是多少,那么推迟交房也是多少.退房条款可能约定了你这一方,但是也适用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如果开发商约定退房不退定金,那么现在开发商违约你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开发商应该按"消法"规定双倍返还你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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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是看你的合同里面关于交房时间和逾期交房的责任。一般来说,如果逾期不交房,可以退房。也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一般在合同里面约定了。条款分析如下:(1)买受人的合同解除权出卖人延期交房,属于《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按照该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五条进一步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按照**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出卖人延期交房的,经买受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2)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按照《合同法》以及**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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