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买房 >房产问答 >银川楼市 >银川楼市 >详情

银川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流程是怎样的?

135****2514 | 2013-01-06 16:49:54

已有3个回答

  • 154****6483

    申请人应将《申请表》连同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给市政府政务大厅房产局办事窗口。一、申请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收入情况证明;三、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和户口本校原件后留复印件;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现住房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其户口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第五条 市政府政务大厅房产局办事窗口将接收的《申请表》、证件和证明材料自接收之日起两日内送市房改办受理。第六条 市房改办会同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市房管局房管科对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现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如下:一、市房改办重点审查申请人及其配偶是否参加过房改购房;二、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重点审查申请人及其配偶是否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三,市房管局房管科重点审查申请人及其配偶是否承租公有住房。第七条 审查工作完成后,由市房改办统一对经审查合格的对象通过一定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节假日不顺延。 第八条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由市房改办签发《资格证》。第九条 市房改办将签发的《资格证》交由市政府政务大厅房产局办事窗口发放。《资格证》自受理之日起到交由市政府政务大厅房产局办事窗口发放,不得超过20日。第十条 银川市重点工程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应由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统一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住办)提出申请,并填写《银川市城市重点工程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一式三份),报市经住办审核。第十一条 市经住办对《审核表》核准后,交由建设单位向被拆迁居民家庭发放,作为该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凭证。第十二条 《资格证》由市房改办统一印制签发,一式两联,市房改办留存根。要求统一编号,规范化管理。《资格证》的印制工本费,可根据市物价部门的批复向申请人收取。第十三条 居民凭《资格证》购得经济适用住房后或凭《审核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后,售房单位将《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连同《资格证》或《审核表》一并报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备案,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在该《资格证》或《审核表》上注明“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后将《资格证》或《审核表》存档。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每月初将上月的《资格证》及《审核表》备案汇总情况报市房改办。

    查看全文↓ 2013-01-06 16:53:34
  • 132****7620

    凡符合《银川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居民申请办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的,应到市政府政务大厅房产局办事窗口领取《银川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第三条 申请人按要求须如实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下同),并将填好的《申请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核准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查看全文↓ 2013-01-06 16:53:28
  • 143****7756

    (1)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领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审查申请人户籍、收入、住房面积等是否符合申请资格,并组织人员到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经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和现工作单位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后,将相关申请档案报送区民政部门。  (3)区民政部门审核。区民政部门核实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收入、婚姻等情况,提出申请家庭是否属于低收入家庭的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后,将申请档案和有关审核材料报送区房管部门。  (4)区房管部门审核发证。区房管部门核实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提出申请家庭是否属于住房困难家庭的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区房管部门发放《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  (5)申请人持《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的区登记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查看全文↓ 2013-01-06 16:50:10
银川买房交流群-38群(343)

相关问题

  •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 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 家庭住宅状况的证明材料; (3) 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 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

    全部2个回答>
  • 南郡低收入家庭申购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一)申购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保障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诚信申报。(二)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就申购家庭的收入、人口状况、住房状况等进行全面核查,并提出初审意见,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评议后在社区内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由街道办事处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区民政部门。(三)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购家庭的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报材料转交区房保办。(四)区房保办应当自收到民政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申购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后提交市房保办。(五)市房保办应在接到初审意见3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登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可批准申购家庭轮候待购经济适用住房。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书面通知区房保办,由区房保办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 好吧,外地人飘过可以么?

    全部2个回答>
  •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 职工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有效户口的在职职工;3、按照相关规定连续、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6、购买首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自住住房,要准备的**款比例不低于全部房款的20%;购买首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自住房,要准备的**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3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50%。

    全部2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