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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142****3588 | 2012-11-21 10: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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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3090

    职工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有效户口的在职职工;3、按照相关规定连续、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6、购买首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自住住房,要准备的**款比例不低于全部房款的20%;购买首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自住房,要准备的**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3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50%。

    查看全文↓ 2012-11-21 10:52:36
  • 151****0089

    1、申请人与售房单位签署《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书》,购买首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自住住房,**款比例不低于全部房款的20%;购买首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自住房,**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3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50%。2、申请人持《借款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到中心申请借款。中心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发《贷款审批书》。同时对借款人工作、家庭、债务等情况进行贷前调查。3、借款人与中心、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4、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贷款《担保合同》,交纳相关费用。5、中心为借款人办理贷款发放,受托银行办理款项划转。6、担保公司到房产管理部门为借款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抵押登记,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

    查看全文↓ 2012-11-21 10: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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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 申请人应将《申请表》连同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给市政府政务大厅房产局办事窗口。一、申请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收入情况证明;三、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和户口本校原件后留复印件;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现住房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其户口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第五条 市政府政务大厅房产局办事窗口将接收的《申请表》、证件和证明材料自接收之日起两日内送市房改办受理。第六条 市房改办会同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市房管局房管科对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现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如下:一、市房改办重点审查申请人及其配偶是否参加过房改购房;二、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重点审查申请人及其配偶是否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三,市房管局房管科重点审查申请人及其配偶是否承租公有住房。第七条 审查工作完成后,由市房改办统一对经审查合格的对象通过一定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节假日不顺延。 第八条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由市房改办签发《资格证》。第九条 市房改办将签发的《资格证》交由市政府政务大厅房产局办事窗口发放。《资格证》自受理之日起到交由市政府政务大厅房产局办事窗口发放,不得超过20日。第十条 银川市重点工程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应由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统一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住办)提出申请,并填写《银川市城市重点工程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一式三份),报市经住办审核。第十一条 市经住办对《审核表》核准后,交由建设单位向被拆迁居民家庭发放,作为该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凭证。第十二条 《资格证》由市房改办统一印制签发,一式两联,市房改办留存根。要求统一编号,规范化管理。《资格证》的印制工本费,可根据市物价部门的批复向申请人收取。第十三条 居民凭《资格证》购得经济适用住房后或凭《审核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后,售房单位将《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连同《资格证》或《审核表》一并报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备案,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在该《资格证》或《审核表》上注明“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后将《资格证》或《审核表》存档。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每月初将上月的《资格证》及《审核表》备案汇总情况报市房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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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新房,置业顾问会告诉你怎么操作的。不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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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集资修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上市交易时,产权证备注栏无记载上市交易年限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参照房改房相关登记业务流程办理。产权证备注栏记载上市交易年限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原购房家庭持本人身份证、所购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窗口提出申请。  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出具《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价款的通知单》,载明应向国土部门补交价款等事项,其中补交土地出让金金额由国土部门根据有关政策核定,政策性优惠等价款金额由窗口工作人员根据购房合同约定核定。  (二)申请人持《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价款的通知单》,按上述第一条中的(三)、(四)、(五)条办理。  三、房屋性质记载有“经济适用住房”的所有住房在办理因继承、离婚分割、更改地址、增加共有人、换证、补证、法院判决等原因,进行房屋变更登记时,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性质不变。  四、军队集资修建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公共住房体系建设的意见》(成府发〔2007〕86号)出台后,批准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其上市交易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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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和我爱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在公积金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不慎丢失了请问该怎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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