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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房屋共有人,有没有权利优先买房?

154****6670 | 2013-01-08 16: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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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2189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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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看明白,打字有很多的错别字,我理解的是作为承租方,应该交付原房主房租,按合同及时的交付就行,这样你不存在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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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租约的房子在买卖的时候,房东应该充分告知,租客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显然,你的房东没有履行。那如果现在已经卖掉了的话,你当然不存在优先购买权了。但是无论谁是你的新房东,你都不必搬走,买卖不破租赁,你的租房合同是**大的,合同务必保留好 要买回来的话,也就是要认定原买卖合同无效。这是比较专业的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但话又说回来,即使原买卖合同无效了,如果你与原房东关系搞僵掉了的话,他也并不是一定要卖给你的,不然不是变成强买强卖了么?优先购买权还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 刚才特地去搜了一下,你更关心优先购买权这一说法,可以参与。

  • 你所说的共有人有划分比例没有?有署名各占百分之多少。或者把房子卖掉,趁现在行情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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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不扯上法院,可以完全按拍卖合同纠纷起诉,如果是拍卖公司或者拍卖会进行地与拍卖房产不在同一个法院管辖区域,可以考虑到拍卖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看看能不能受理.这种案子,先受理是很重要的.起诉书上先不要写法院委托的事,你不知道就行了,就说拍卖本身.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款项及占款利息,如果房屋**明显的话,还可以主张期待利益(需要评估);如果扯到法院,这种案子就很复杂了,而且,你与法院没有关系,拍卖合同关系中,你只与拍卖公司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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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屋权利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出让、赠与等处置的权利。 2、而房屋共有人,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房屋共有人包括持证人和共有人。持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证由谁来持有。无论房屋是单独所有还是共有都只有一个产权证,所以要有个持证人。共有房屋的每一个所有权人都可以叫做共有人,但持证人只有一个。如果房屋存在共有人,那么处置该房屋需要所有的共有人同时到场签字。 3、共有房屋一般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种类。“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4、夫妻间对于房屋所有权的共同共有,除有特殊约定外,二者是对该房屋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夫妻之间对于该房屋的收益、处置权利都是相同的,没有任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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