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买房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婚姻房产 >详情

结婚时买的房产,离婚前房子被抵押,贷款没还完能收回房子吗?

134****3093 | 2013-01-11 16:43:43

已有1个回答

  • 156****4444

    根据你与前妻的协议及相关法律,房屋所有权人当然就是你,即使该房屋对外抵押贷款,亦不影响你所有权人的地位。只是在抵押期间,你一般不得擅自处分该房产,除非行使涤除权。 目前法律上所谓“涤除权”,似应当完整写为“涤除担保权”。其内容可由法条表述: 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法条中所谓“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就是涤除抵押权。 涤除抵押权是为平衡物权流转中受让人权益与抵押权人权益的冲突,使受让人有对于被设定抵押权受让物的自我救济权利。

    查看全文↓ 2013-01-11 16:44:40
徐州买房交流群-93群(405)

相关问题

  • 如果你与前妻或者前夫离婚协议及相关法律,房屋所有权人当然就是你,即使该房屋对外抵押贷款,亦不影响你所有权人的地位。只是在抵押期间,你一般不得擅自处分该房 产,除非行使涤除权。 目前法律上所谓“涤除权”,似应当完整写为“涤除担保权”。其内容可由法条表述: 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 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法条中所谓“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就是涤除抵押权。 涤除抵押权是为平衡物权流转中受让人权益与抵押权人权益的冲突,使受让人有对于被设定抵押权受让物的自我救济权利。

    全部2个回答>
  •  房贷还没有还完的话产权还在抵押状态、房产证不可以抵押贷款;需要还清按揭贷款、注销抵押后才能申请抵押贷款;  参看抵押贷款规定、提供的材料:  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不在抵押状态的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的资金流水、房屋的评估报告等。

    全部3个回答>
  • 1.此房是按揭贷款吗?如果是,该房屋已经在房管部门做了抵押,不能重复做抵押贷款。2.如果该房屋贷款时不是用该房屋作的抵押贷款,则可以用它做抵押贷款,如果评估价值在50万左右,**多可以按其价值70%发放贷款。3.抵押贷款的房屋价值是由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的。

    全部4个回答>
  • 有贷款未还清,可以办理按揭房子。房贷没有还清能贷款的。个人的房贷是否还清对个人申请贷款没有什么影响。在银行申请贷款,银行主要是看申请人现在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好不好。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良好的话,并且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就能在银行申请贷款。所以个人的房贷没有还清能申请。需要要了解的是,因为个人的房贷没有还清,在银行再申请贷款的话,银行会根据你现在的收入和房贷月按揭来看个人的还款能力好不好。所以这样一来,因为还有房贷要还,个人能申请的贷款额度也会有一定的影响。个人有房贷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比较好申请小额的贷款,不太好申请大额贷款的。除非申请人名下还有能抵押的房产,不过这样银行还是会视察申请人的还款能力。拓展资料:房子有贷款可以抵押贷款的条件: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4.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潜力。参考资料来源于人民网部分银行“认房不认贷” 重庆二套房认定放松

    全部3个回答>
  • 按揭没还完的房子是可以用于抵押贷款的,这种行为就是房产二押,是需要申请的,具体能不能申请通过,需要结合个人的情况(与借款人的年龄、还款能力、薪资水平等相关)。二押跟第一次申请房贷的情况差不多。一样要走正规的审核流程和借款人的情况评估程序。但由于房价变动太大,房产二押会增加银行的风险,因此抵押率会比较低。所以具体银行给不给贷款或者能贷到的**高额度是多少,还需要到银行的网点咨询。另外要注意的是:某些银行有规定,二次抵押贷款办理条件是房产首次抵押必须为本行,在其他银行办理的首次抵押来本行办理二次抵押一律不予以通过。因此您在进行申请时就一定要事先了解下相关银行的要求了。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