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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婚前财产,但有部分贷款为婚后所还清的,若房屋出售,过户时是否需双方到场签字?

134****3167 | 2013-01-17 16: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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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7340

    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的婚前财产,是夫妻各自所有的财产。但是对于婚前财产在婚后如果用共有财产进行偿还部分贷款,则该部分财产应视同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过户时,就需要双方到场签字。

    查看全文↓ 2013-01-17 16:16:09
  • 144****9163

    需要对方到现场签字的,贷款部分的份额有她的一半。

    查看全文↓ 2013-01-17 16: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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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实对于婚前财产在婚后如果用共有财产进行偿还部分贷款,则该部分财产应视同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过户时,就需要双方到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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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用婚前财产,但在结婚后买房,这些物业属于结婚中出钱一方的,还是算婚后双方的财产?律师回应称,这个问题比较好回答。新婚姻法称,之后婚前一方已经用自己的钱买好房子,这个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没有将相关的资产置换为房产,那么在婚后买的房子则归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婚前财产婚后购房算婚后财产案例分析: 沈阳的孙先生是2004年结的婚,当时的婚房是他个人出资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不久前,他和爱人为了工作方便,将婚房卖掉,又重新购买了一处房产。孙先生想知道,这处新买的房子是不是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 婚房离单位太远 孙先生和爱人在皇姑区的一个公司上班,2004年两个人准备结婚前,孙先生告诉爱人,自己在大东区有一处房子,是以前朋友低价卖给自己的。**后,两个人决定,将此处房屋作为结婚的婚房。 2004年9月,孙先生和妻子如期完婚。婚后,两个人的感情依然不错,但是,都是独生子女的他们对于日常琐碎的事情都颇为烦躁。两个人虽然在同一个单位工作,但这并没有给他们增加便利,反而因为工作单位离家太远,每天早晚搭在路上的时间就是三四个小时。“尤其在冬天,折腾到家,连饭都懒得做了。”孙先生说。 后来,由于公司提高了工资待遇加上孙先生升迁,两个人的心思开始活动了。商量着与其这样不方便,倒不如在单位附近买个房子,这样能节省不少休息时间。 卖房再买房 不久前,孙先生将原来的房子卖掉,在工作单位附近买了一处新房。孙先生说,买新房的钱全是卖了原来自己那处婚前房产所得。 虽然新房的房产证上写着自己的名字。但是孙先生这两天一直在想,用婚前财产婚后购房,那么这个新房还算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吗?他认为,这只不过是用自己的钱,将房子的位置换了一下而已,这个新房应该算是自己的婚前财产。 专家说法 本期嘉宾:孙宝华(辽宁华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先生遇到的问题比较特殊,因为家距离工作单位太远,给生活造成了不便,选择在单位附近购房,但购房款用的却是婚前财产,那么这处房产还属于婚前财产吗?如今面对越来越多的婚姻财产问题,应该如何避免将来的纠纷? 问题一:孙先生的新房属于婚前财产吗? 孙宝华:严格上来讲不属于婚前财产 “按照《婚姻法》规定,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孙先生的这处新房应该不属于婚前财产。”孙律师对记者说。 谈及原因,孙律师解释说,**主要是没法证明买新房用的钱就是卖原来房子的钱。这个很难举证。即便现在房产证上写着孙先生的名字,将来双方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上还是会认定这处房子属于婚后财产。 虽然难以举证,孙律师***示,孙先生如果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好与妻子协商,写一份协议,在双方真实意思的***达下,约定此房属于孙先生的个人财产。“**稳妥的方法,是在签署协议后,到公证处公证一下。”孙律师说。 问题二:如果婚前的房子公证了,新房属于婚前财产吗? 孙宝华:跟公证没公证不发生关系 如果孙先生在结婚之前,对自己那处个人房产进行了公证,那么在结婚后用这处房产买的新房是不是就属于个人财产了? 对此,孙律师***示,新房依然不属于个人财产。“婚前公证,只针对的是孙先生个人出资买的那处房子。只能证明那处房子的所有者是孙先生。对于后来买的新房没有约束力。” 问题三:处理婚前房产要注意哪些问题? 孙宝华:出资关系应写清 如果是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好在购房合***写上双方的名字。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好立下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说明,写清楚该房的出资关系。同时,在不伤害双方感情的前提下,**好做一份公证,或在律师见证下签一份协议,明确注明双方为该房已支付和将支付的款项,每人应享有的该房份额等相关事宜。

  • 从目前的主流观点来看,越来越注重家务劳动价值,认为家务劳动应当于外出工作、投资经营具有平等的地位和价值。特别对于一些全职太太或全职老公来说,在家带孩子或者照顾父亲,进行家务劳动,不比在外工作轻松,何况有些夫妻,是为了满足另一方的工作需求,而不得已而放弃了自己的工作,所以,对于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这部分的劳动与贡献,公平处理各方财产。另外,从证据的角度来说,判断一方是否对经营出租房屋作出过贡献,恐怕也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在界定本案中的房屋租金性质时,应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如房屋所有权一方,有证据证明,该出租行为始终是由其一人操作,另一方对此没有付出过任何劳动与贡献,则可以认定为该租金为其一方个人财产。反之,该租金应属于经营性收益性质,应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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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看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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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双方都必须签字,以便购房者可以将房屋按揭所有权转让给买家。如果双方拒绝签字,则买家无法购买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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