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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过户手续是不是应该由开发商帮忙办理啊?

134****3073 | 2013-01-18 16: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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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2743

    开发商只是协助办理啊

    查看全文↓ 2013-01-18 16:55:27
  • 131****6357

    长期以来,一些房地产项目由于开发商不能及时交纳土地出让金或未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的文件、材料,致使购房人长时间无法办理产权手续,所以,很多购房人产生一种错误认识——应要求开发商在一两年内将产权转让手续办妥。甚至一些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也产生这样的错误认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申请人和义务人应当是购房人,开发商只是协助办理。  1、购房人是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申请人和义务人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有关规章规定,购房人是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申请人和义务人。房屋登记是国家对房地产权属管理的公式行为,既然购房人购买了有关房屋,那么对有关房屋所有权提出转移登记申请的当然应该是购房人。如果有关房屋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如按揭购房),那么也只有由房屋权利申请人(购房人)提出申请,方能办理。  目前,部分开发商也为购房人代办有关手续,但其作为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又代为履行合同另一方的义务,本身在法律上也是不妥的,从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来讲,房屋权属登记的具体手续,还是应当由购房人来办理。  2、开发商的义务是交付房屋,提供相关资料、文件并协助办理权属登记  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义务人是购房人,那么开发商在这个问题上有何义务?  依据合同法规定,房地产开发商由交付房屋,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义务。开发商的转移所有权义务表现为提供相应材料、文件,协助办理权属登记。

    查看全文↓ 2013-01-18 16: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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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1)填写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书;  (2)向市房产管理局提交下列证件及资料:  ①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  ②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等批准文件或证件;  ③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  ④投入开发建设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⑤商品房预售方案,并说明预售商品房坐落位置、装修标准、交付日期、预售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附有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  ⑥需向境外预售的,应同时提交允许出售的批准文件。  (3)现场查勘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  (4)审查合格后,20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报告!别**,我就是路过来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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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申请拆迁公示需出示立项批准、规划用地批准手续。公示后,拆迁地区会由拆迁管理部门张贴拆迁公示。公示并非正式动迁而是告知建设单位申请核发拆迁许可证时需提交:立项、规划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权手续、资金证明等(详看国务院305号令《拆迁条例》)以及省市根据要求需提交的相关手续(具体见各省市的《拆迁办法》)。拆迁主管部门在为建设单位核发拆迁许可证后,会以公告的形式张贴在拆迁现场,为正式动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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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通商品房不属于政府定价,其销售价格是由双方共同平等自由议定。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对交易的对象、价格等是经过充分了解、认知、谈判、协商后,双方自愿达成的合意。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发生纠纷双方必须依据合同的约定来解决。

  • 是属于违建的,自2006年开始,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均需要通过网签的方式签署,如开发商没有取得“五证”或“五证”不全的项目,是不能通过网签的。  如果开发商没有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出示“五证”,购房人有权依法要求查看。如果购房人忘记查看开发商“五证”,也可以通过当地建委网站核实开发商是否取得“五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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