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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贷款买房合同后,购房者要履行哪些义务啊?

151****9411 | 2013-01-22 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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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6****6621

    根据《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规定,购房者必需履行以下义务:1、将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连同契约正本交贷款行执管。2、期房交付后,三个月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直接将三证交贷款行保管(此时开发商的担保责任解除)。3、自费为抵押的房产办理保险,保险期不短于按揭期,投保金额不低于抵押物总值,并以贷款行为第一受益人,将保险单交贷款行持有。4、未经贷款银行书面同意,买房者不能对房产进行出租、出售、拆除、改建、再行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5、每月按时归还本息,逾期则按天数加收罚金。6、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罚金和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后,会同贷款行向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收回《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及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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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1、根据自身家庭需求,考虑到家庭人数、家庭成员年龄、家庭活动空间等因素,选择最适合自身的楼层。 2、考虑到楼层的高度,高层楼比低层楼有更多的景观,可以更好地欣赏风景,但同时也会有更多的风险,所以要根据自己的保障能力来作出选择。 3、根据楼层的位置,一般来说,地下室层和顶层是不太安全的,而且容易受到噪声的影响,所以应当选择中楼层,且可以尽量选择位于楼栋中间的楼层。 4、根据楼层的结构,一般来说,底层楼层的结构比较复杂,而中楼层的结构比较好,所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适合的楼层。 5、最后,要考虑到房屋的价格,一般来说,低楼层的房屋价格比较低,高楼层的房屋价格比较高,所以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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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购房者似乎可以利用(二)、(三)、(四)项,使其符合所要求的表象条件,但关键的是,根据民法理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二)、(三)、(四)项的解除选择权是专属于守约方的。因此,即使购房者不履行合同,也无权适用法定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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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是**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范本,主要内容均有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如自己所要约定的内容在范本合同中没有,可以在空白条款中填写清楚,或者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特别提醒:对自己所关注的内容一定要在合同或补充合同中进行约定,不可听信卖方的口头承诺。

  • (1) 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发放购房贷款;(2) 借款人全部结清贷款本息时,将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保险单正本等交还借款人;(3) 出具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证明,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

  • 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有哪些权利 业主在签订购房后主要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 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后,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准时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 二、查看竣工验收报告的权利 在房地产开发商交房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其提供或出示《竣工备案证明书》,否则可以拒绝接房。因此造成逾期交房的,开发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权利 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四、处理面积误差的权利 当实际面积少于暂测面积时,购房者有权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区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来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的款项或者解除合同。 五、查看免责事项的有关证明,索赔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权利 如产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的交付期限及免责事由,当房地产开发商在约定的交付时间之后交房时,购房者要求其提供免责事项的有关证明。 六、办理产权登记的权利 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依据合同约定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尽早办理产权登记事宜。 七、办理户口的权利 商品房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就可以办理购房入户手续了。协助购房者办理户口是目前房地产开发商的一项合同附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