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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朋友一起合伙买房要注意什么名字?

131****7512 | 2013-01-26 11:24:25

已有3个回答

  • 152****9114

    银行借款详细约定实务中,对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并按月偿还的性质如何认定,法院有不同的理解。有的法院认为一方向银行的借款也属于该方出资,是通过融资方式的出资;有的法院则认为,只有实际拿出来的**和每月已归还的利息和本金才算是出资。笔者另一个案件中,法院将投资总额计算为双方**与已还银行的本金及利息之和,而不将投资总额理解为房价款的简单相加。因此,如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并独自归还,应当在书面协议中写清楚银行借款是否算一方出资以及将来的分割方式。如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而由双方共同偿还,应当详细约定款项进出的账户,每月还款也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有的案件中一方把现金交付给借款的一方来还贷,这在产生纠纷后就难以举证自己的出资款项了。要在共同投资中避免这样的风险。

    查看全文↓ 2013-01-26 11:24:58
  • 136****0032

    签订书面协议光在产权登记上注明还不够,**好还能签订一份书面的协议:写清楚各自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贷款由谁偿还、按什么方式分割,相关的税费、租金收益、使用、物业管理费等如何承担或分享等等,将责权利约定明晰。万一双方产生纠纷,这份书面协议将成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查看全文↓ 2013-01-26 11:24:49
  • 131****7535

    弄清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共有产权在进行产权登记时有两种方式:一种为共同共有,一种为按份共有。不同的登记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分割方式也不一样。简单地说,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大小的共有,分割时原则上是均分,同时考虑到出资等因素。按份共有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除非双方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割。所以,如双方出资不同,就应当登记为按份共有,并且将各自所占份额写清楚。

    查看全文↓ 2013-01-26 1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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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果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并独自归还,应当在书面协议中写清银行借款是否算一方出资,以及将来的分割方式。如果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而由双方共同偿还,就需有更详细的约定,约定款项的进出账户,每月还款也要通过银行转账。这么做可以尽量规避,一方将现金交给借款的一方来还贷,而没有出入账记录,以致产生纠纷后难以自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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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两个或两个以上毫不相干的人可以一起购买一套房子。2、两人或以上购买一套房产,应办理共有产权房产证,注明各人份额。如果没有注明,则按同等份额对待。3、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产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4、《物权法》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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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买房人要在购置合同、贷款合同等相关文书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以免日后产生争议。另外,在合同签订时,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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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不是同一居民家庭的两人(或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注意要分别以自己的家庭为单位,填写《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

  • 房产证上两个名字可以吗?究竟房产证上能加几个名字呢?有网友说,房产证上完全能写两个人的名字。而且写几个人就有几本房产证,每人一本。如没有特别注明每人占得比例份额,就说明产权是平均分配的。以后如要出售,那几本产证都要到齐,这是为了避免法律纠纷的出现。房产证上有“权利人”、“房产共有人”两项。 房产共有人2人名字+共有。这样无论今后对这个房产的处置怎样,都必须经过2人一致同意。 至于整个购房款项购成到比例,双方应该有一个备忘录:写清总房款数,2人各占到比例数。今后,万一要变卖这房产,不管**还是贬值,所得款项就按照这个比例分成。 可以共同还贷,这在同贷款银行具体制定还款计划时会有共同还贷的内容,提供公积金账户。自从新婚姻法颁布一下,这种房产纠葛就一直让很多夫妻纠结,其实,买房时购房合同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房产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绿色。房地产权共有(用)证与房地产权证性质一样,在房地产权证上应当注明共有的情况。房产证上加名字从某种意义上不存在的按揭购房时,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无需纠结,必须只能是一个人的名字,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如果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房产证加名字流程也是需要视情况而定,不同情况流程也会随之不同。1、 原有名字的改变。因权利人自身改名的,单方申请变更名称即可;如果是买卖或者赠与而要改变成对方的名称,双方办理过户更名即可;如果是遗产继承更名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申请过户即可。2、 房产证名字减少。原来为多人共有的房产,现在要减少,则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给现有产权人,产权人就相应的减少。3、 房产证增加名字。这种情况就比较多一些。常见的是原产权人将房产的部分产权买卖或者赠与给其他人,交易完成新权利人的名字加进房产证。对于夫妻之间,要增加另一方的名字,有些地方可以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增加;在深圳,无论是增加夫妻或者家庭成员的名字,还是需要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才能将对方作为部分产权人加入。4、 买卖合同备案后或者还处于按揭期间的房产如何办理名字的变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买卖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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