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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商承诺赠送小区的停车位,但后来又未落实,合同里也没有明确约定,如果我要维权可以吗?

148****2191 | 2013-01-30 15:04:57

已有2个回答

  • 157****4439

    合同没写基本没戏,要有理有证才行的。

    查看全文↓ 2013-01-30 15:05:45
  • 143****8099

    维权需要有合同依据,没有合同约定,无法维权。

    查看全文↓ 2013-01-30 15:05:21
太原买房交流群-64群(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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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到城建部门 和城管部门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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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小区没有停车位的话,可以要求物业增设停车位,因为有些小区当中的空间是可以再次进行利用的,把这些区域改造成为停车位,既能够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也能够进行创收,人们所交的停车费用可以用于小区的建设。如果小区内部没有空间的话,也可以在小区周边的道路上或者是闲置区域停车,但这种风险比较高,容易被贴罚单。现在小区的车位配备并没有明确的要求,理论上来说小区的车位配比1:1是正合适的,但因为规划的问题,大多数的小区都是1:0.8, 因为考虑到并不是小区内的住户都会买车。所以在购房之前要先了解清楚,可以向开发商咨询,有些车位是可以出售的,而有些车位则是人防车位,只能够通过租赁的形式来获取使用权,最长不超过20年,没有办法进行买卖。

  • 你可以投诉的!!肯定不对的,除非你买房的时候合同签好的。。。但是没道理。。我同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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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位比例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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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你哪个小区了,如果小区边上停车方便就可以不买,没什么意思,不过我买了,7万,东方城的,过个两三年换车,不舍的暴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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