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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如何确定?

141****7054 | 2013-02-18 11: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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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5****8486

    除了主贷人和配偶以外,与借款申请人属同一户籍且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直系血亲,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作为累加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 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公积金贷款的家庭,采取以户为基础,主贷人、配偶(或参贷人)分别计算额度的办法,先计算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的可贷额度(基本公积金按存储余额的40倍,补充公积金按存储余额的20倍计算),然后将所有借款人的可贷额度累加,基本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4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总计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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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除了主贷人和配偶以外,与借款申请人属同一户籍且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直系血亲,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作为累加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共同借款人。

  • 可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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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借款人不算真正的借款人,银行只是在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要求借款人在增加一个共同还款人,但共同借款人有偿还贷款的义务。一般来讲,银行会将共同借款人在系统中设定为关联人,从个人征信系统中,是查不到共同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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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离婚,离婚前用公积金贷款所购买的房屋在离婚后确定归其中一方所有的,债务也就随房屋所属权相应转移到其中一方,那么就需要办理借款人变更手续。对于协议离婚的,你可以持婚姻登记部门的离婚证明、证明贷款房屋归属的公证文件等材料到贷款受理银行办理借款人变更手续,对于法院判决离婚的,你可以持法院有效判决书等材料到贷款受理银行办理借款人变更手续,但变更人的另一方必须是在省直中心或杭州市中心缴纳公积金的职工。除借款人变更外,中心还提供了提前还款,贷款期限变更,以满足广大借款人贷款后期的变更需求,保障借款人的切身权益。

  • 其实产权共有权人不一定是共同借款人,只有参与还款的产权共有权人才是共同借款人,配偶为法定共同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