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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买卖手续买卖双方是否都需要到指定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出席?

143****5099 | 2013-02-21 14: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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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6****3129

    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时,买卖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到房地产交易部门来,以便合适双方的买卖行为是否真实可靠有效。如果有一方不能来,就需要办理由公证部门出示的委托公证书,由合法委托***人代为办理。如果一方当事人已出国就需要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3款的规定办理,即: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
    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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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 需要到房地产交易部门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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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如果一方不能来需要委托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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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肯定是需要双方去的,如果一方去不了,还的另外找人去咯。

    全部3个回答>
  • 回迁房屋买卖协议书作者:admin 日期:2010-9-15 13:57:34 人气:184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协议,共同遵守。一、甲方愿将坐落于文化路四段东海新村小区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 号自有楼房,出售给乙方。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 交房款;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到凭证。四、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六、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尽快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除客观原因不能办理外,甲方应该于 年 月底前协助乙方办理完产权过户事宜。七、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八、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因签订本协议所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等费用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九、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十、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 如果因该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或买卖双方约定终止交易的,经买卖双方书面确认,解除《房屋买卖契约》,同时凭《契约》、《托管凭证》、身份证,填写《太原市存量房资金托管支取凭证》,买方即可办理托管资金取款手续。交易资金托管业务为交易双方搭建了信用桥梁,在交易过程中如果买房人购房款存入指定账户后,经登记机关审核,该房产交易不能核准登记或买卖双方申请撤回登记的,买房人可以凭有关凭证支取托管资金,确保安全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