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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怎样分配?

144****9826 | 2013-03-12 15: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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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7962

    因此,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被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该房产将成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想把婚前个人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共有房产,或者共同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你也可以选择不与对方协商,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证明对方有这个权利。

    查看全文↓ 2013-03-12 15:52:57
  • 146****4888

    1993年,**高人民法院曾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自2001年我国《婚姻法》修改后,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与《婚姻法》的新规定相抵触而失效。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对此,**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3-03-12 15: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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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婚前房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购得的房产。婚前房产是夫妻一方出资所购还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所购的不同情况,这对房产增值后增值部分的分割至关重要。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比如说,一方婚前有一套房子价格为100万元,离婚时因市场因素涨到400万元,其中300万元就属于自然增值,在离婚时无论是自然增值部分还是婚前房产本身,都是属于婚前一方所有,不存在说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可以分给配偶另一方这一说,在法律上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的自然增值属于物的所有人,也就是说,该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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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法定继承如果一方去世,去世一方的财产只有他的子女和另一方可以继承,继子女无权继承。。当然一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立遗嘱,只让自己的子女继承或让只让另一方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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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婚半年丈夫去世,婚前房产分配方法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男方再婚,今后的遗产,其女儿有继承权。房产属于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丈夫死后,应当由后妻和丈夫所有的子女平均分割房产,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继子女有事实抚养关系的,也与其他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因此,房屋作为遗产,应当由养女、亲生女儿和后妻平均分割,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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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婚半年丈夫去世,婚前房产分配方法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男方再婚,今后的遗产,其女儿有继承权。房产属于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丈夫死后,应当由后妻和丈夫所有的子女平均分割房产,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继子女有事实抚养关系的,也与其他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因此,房屋作为遗产,应当由养女、亲生女儿和后妻平均分割,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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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买的房子,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配;否则,由双方平均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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