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开发商 的实力知名度。 预售证等
全部2个回答>购置房子的时,如何避免受开发商的蒙蔽?
136****0606 | 2013-03-14 14: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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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房者想了解自己要买的房子是否已经被抵押,可以查看房地产商提供的相关证明,如果可行的话,不防在合同上注明此房是现房还是期房,并且写明房子是否被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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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因为一些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往往加上一些隐性的不平等条款,如果购房者不小心的话就会上当,从而使自己在购房交易中陷入不利的地位。如在合同中规定交房时间时,开发商往往强调不可抗力,将施工中的技术问题、配套设施等等都作为延期交付的理由。这样,开发商在逾期交房时往往依据购房合同中的这些条款推卸自己的责任。在确定面积误差范围时,往往强调双方议定的售价不作调整,实行多退少补,在交房时,房屋的实际面积总是大于预售时的面积,购房者往往因为这一条款而损失数千至上万元。有些开发商还在合同中规定,购房者在转让预售房时须经其同意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总楼款作为手续费,其实,楼盘按揭中开发商已经拿到足够的购房款,银行在贷款的同时也已获得了抵押物,所以转让是可以自由进行的,开发商已无权阻止,更不应收取所谓的手续费。对于购房者而言,购房合同中规定的付款事宜,却十分精细与苛刻。因此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清楚各项条款的含义,否则,若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含有一些隐性不平等条款的购房合同,一旦发生法律纠纷,购房者往往 处于不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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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应当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数额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不以实际损害为条件,具有处罚性,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其数额。同时违约金还具有补偿性,国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对违约金数额支付后不能免除支付方的合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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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开发商把其打出的关于房屋的设施条件、送花园、送楼阁等的承诺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签订合同的时候认真审查合同条款中关于房屋现状以及公共设施等的内容是否与开发商所打出的销售广告有出入,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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