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银行放贷是认房又认贷,以您的情况,已不能享受贷款买房。是不是能分期付款购房,具体要询问您想买房的售楼处。因为现有些楼盘考虑到客户的支付需求,可以同意购房者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房,而有些楼盘是不支持分期付款的。
请问我与爱人名下有多套房产,已不能贷款购房,请问能分期付房款购房吗?
151****9169 | 2013-03-14 17: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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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914
目前银行放贷是认房又认贷,以你的情况,已不能享受贷款买房。是不是能分期付款购房,具体要询问你想买房的售楼处。因为现有些楼盘考虑到客户的支付需求,可以同意购房者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房,而有些楼盘是不支持分期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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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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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合同办贷款前就转让给同事了,开发商直接登记为同事的名字,就不存在问题。但是如果是以你爱人的名义签订了合同并在房管局备案,并以该合同办理了按揭贷款,就会比较麻烦。至少涉及2个部门1.关于房管部门。你爱人的购房合同是否在房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抵押登记,如果这些信息存在的话,无疑在当地是算作有房产的。应当及时过户给同事,并办理注销。当然,现在房管部门的信息还没有做到全国联网,这套房产信息可能在另一城市查不出来。2.关于银行。贷款信息全国联网,所以应当尽快还款。如不还款,可能会被认定为2套房贷申请,**及利率会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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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当月的,在税控机-发票管理里面,有个发票作废,选项好要作废的号码,点击作废,把发票重新打印,联次要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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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 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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