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至法院,请求赔偿违约金。
全部3个回答>我是麓山润城(枫林路与麓云路交汇处)的准业主。去年秋季房交会时,与湖南宏润置业有限公司签定了房屋购买意向书。今年三月正式签定合同,合同约定于2008年9月30日交房。在合同约定交房当天,我们约几十位业主来到楼盘办理交房手续,便被眼前的一幕吓傻眼了!整个小区没有一根草一棵树,连**基本的小区路面都没有硬化,全是黄土,其中有一栋楼的外墙钢架都还没拆走。我们想验房,可房内没电也没水,大部分的轻质材料墙居然一拳可以打出一个洞!房屋户型被改,大户型的房子居然有两个房产证,强电和弱电在同一个井内,合同约定9月30日交付使用的小区垃圾站和幼儿园都没完工。 更出呼我们意外的是,小区五号栋前面的110千伏变电站,当时开发商给我们承诺说该变电站是地埋式的,没有噪音、没有辐射!但实际并非如此,当我们来到五号栋的前面时,两个露天的变压器正发出“啧啧啧”的声音,五号栋离变电站**近的地方不到十米。业主从3楼-10楼测试噪音,发现噪音的穿透能力太强了,无论把门窗关得多紧,都依然能听到!我们也与修建小区的工人沟通、了解过变电站的情况,一个曾经住在五号栋的工友说,噪音白天还好一点,因为有建筑机械、汽车等的声音,感觉不大,但一到晚上,车少了,机械不运行了,变电站的噪音便显得格外大,让人无法入睡,部分工友还出现头胀脑晕的现像。 针对上面的问题与情况,我们与开发商经过几次沟通,均未得到正面的解答。在10月3日的一次沟通中,我们要求开发商拿出整改方案,开发商不但不给予理会,还说有问题就去打官司。我们万般无奈,当天下午便请来了ETV《都市一时间》的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曝光。事后,部分业主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了退房并提交了退房申请,但时间过去近十天了,我们还是没等到开发商的一个正面回答。于是我们想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并向开发商表达了我们的维权决心。而开发商并没有理会我们,其中一个姓“刘”的经理还说,你们打官司也没用,我们在政府的关系硬得很!这官司你们怎么打就怎么输! 现在,我们业主很无助!希望政府能出面,公正、公平地为我们处理此事。我们都是老百姓,不是炒房团,买一套房子,要住一辈子!!!
131****9630 | 2013-04-01 14:14:56
已有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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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494
开发商去死
查看全文↓ 2013-11-27 21:10:04 -
156****6105
现在的无良开发商真是想钱想疯了吧!建出这样的房子来
查看全文↓ 2013-04-01 14:16:24 -
141****2328
这房子质量也太差了吧!绿化没得就算了
查看全文↓ 2013-04-01 14: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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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问题比较少,也比较容易处理。目前,问题较多的是期房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暂测面积有误差的情况,如果误差较大,将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购房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申明确约定如下解决办法: (l)在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 (2)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内(如正负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就差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 (3)超过以上合理范围的误差(如正负误差超过3%),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方退还房价款及其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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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过来找人检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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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发个律师函,催告开发商交房,如果还不交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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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类的虚假宣传,重要的就是固定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房或者变更房价。但是如果这些知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你也无法拿出有效的证据的,是没办法起诉开发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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