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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他们儿子买房,但只给了**,房贷是夫妻婚后,从两人每月从工资中抵扣,离婚时还是不能分到房子吗?

155****6265 | 2013-04-10 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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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7538

    需要指出的是,房子虽然没了,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钱以及增值部分还是有的。对于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当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条规定充分考虑了男女双方在物质付出上的公平,但对于女方在家庭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且无法量化的付出并没有给予过多考虑。一句话,无论什么情况发生,产权登记永远是房子铁打的证据,无论婚前买房好还是婚后买房好,记得两人共同登记就对了。

    查看全文↓ 2013-04-10 18:01:36
  • 137****6311

    不少人觉得新婚姻法下,对男人而言是“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只要是丈夫这边给了**,离婚时妻子是不是“渣都没有”(什么都没有)?与上面的问题一样,无论是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只要登记在了一方的名下,都会被认为是父母对他们儿子一人的房屋赠与,也就是说离婚时房子将归男方,无论女方是否有共同还贷。

    查看全文↓ 2013-04-10 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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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至于房贷部分,共同还贷的钱以及增值部分就由男女双方公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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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父母是在婚后给儿子买的,那就不一定了。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男方父母出资单独购房并且把产权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则视为父母对他们儿子一方的赠予行为,也就是儿子个人财产了。但如果产权证写上了夫妻共有,那就不存在没份之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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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还贷部分与相对应房子的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两部分可以平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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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算不算首套按“认房又认贷”的原则,你说的情况女方名下房子,贷款都没有,当然要算首套。即使是婚后买的房子,离婚后名下无房产一方买房也算首套的,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人为了买房子假离婚的原因,因为可以买二套算首套**30%利息低。

  • 离婚后共有房屋为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属于共有住房。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对方,双方接受的补偿,没有还请的贷款归得到一方个人承担。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在婚后贷款买房,共同有房产,该房屋是属于两人财产,平等分割。②一方付首付,有房产证,共同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需要进行财产分割。③一方付首付,婚后二人偿还房贷,房子存在增值,那么除了共同分割,归属人还根据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④婚后一方父母买房的,产权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在的时候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个人财产,不予分割。⑤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份额按份分割,自然自己孩子名下的份额会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