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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的商品房要达到预售标准,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53****1002 | 2013-04-12 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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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5****2713

    (1)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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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有关法律,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 1.以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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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4.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5.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6.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凡是在以市场地价取得的土地上兴建的商品房地产,在建筑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房地产登记和领取了《房地产证》后,都可以直接公开发售。

  • 拿到预售许可证基本就是可以出售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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