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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流程]#二手房#如果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房主反悔应该怎么办

143****9273 | 2013-04-16 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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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4****5576

    很多购买二手房的用户都在担心,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房主反悔怎么办?房主签约后却反悔,购房者的利益变得非常扑朔迷离。一般来讲,购房者应该采取应对的对策如下:1、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必须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考虑相关的可能结果,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2、为避免因为房主主张房屋为夫妻共有而**后被判定合同无效,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3、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书面约定。4、购房者要了解待购的房屋是否属于不能上市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如果是的话,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

    查看全文↓ 2013-04-16 16:12:52

相关问题

  • 购买二手房在当今房价偏高的情况下,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选择。  那么,购买二手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如果发生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该怎么办呢?  律师表示,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很多,但是处理的方式并不一样。  一是,在双方的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约定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在卖方的二手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  按照法律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卖方房屋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应认定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这是没有疑问的,也是没有争议的。  二是,双方先不签订买卖合同,双方先签署购买二手房房屋的意向协议书,说明待二手房房屋办理完毕产权证具备过户条件后双方再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种方式与第一种方式相似。  三是,转让卖方原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即卖方将原与开发商签订的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当中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买方,卖方将转让情况通知开发商,并办理转让的批准、登记手续,具体是到二手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手续,这样双方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及出售者的身份等信息,防止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如果碰到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发生纠纷又比较难处理时,可以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 二手房买卖交易纠纷时常会发生,相对于新房交易过程的成熟,二手房交易中还是存在着一些漏洞,这些我们稍加不注意,就会造成自身的财产损失。那么如何才能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把风险控制在**小的范围内呢?在签合同时合同内容应该涉及哪些要点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看吧!一、产权。大概有三类二手房是不能出售的,应杜绝买卖。1.纯粹不能买卖的(无证、法院查封、拆迁范围、已抵押、与**教学区不能分割)。在产权中法院查封的房子纠纷危害**大,因为被查封的房产大多数是经济纠纷,如果客户将一大笔**款付给房主,房主用此款偿还银行贷款或用于其他,这时房子被查封而不能过户,房主又没钱还给买方,买房就有可能面临巨大风险。因此,在大笔钱款交易前必须带着买卖双方到房产局调档,确定产权没问题才可进行钱款交易。2.夫妻双方仅一方同意出售或离异后产权判决不清晰。3.同一居所人员未能具结(如继承房屋的所有继承人、子女的父母是产权人,子女未经过父母同意就出售房屋)。二、重要约定。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关键性条款一定要有书面签约,不能口头约定。大家容易产生纠纷的主要是物业费结算问题,合同中必须有尾款的约定,物业交接前一定要到物业管理处、国网、自来水、燃气公司等清算费用,方可交接。三、户口。户口问题也是容易产生纠纷的,在合同中一定要有户口的约定且一定要有卖方迁出户口的具体期限并明确指出原房主迁出的义务,可以在付款方式中保留部分房款特别注明等户口迁出后再支付,或约定一个违约的标准,如晚迁出一天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四、票据保存。签定买卖合同只是二手房交易的一个开始,后面很有可能引发各种纠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各种票据,例如收条并注明款项明细和具体时间、补充协议的确认书(双方各执一份)等。特别提醒:在支付定金和其他款项时,房主要主动出示相关的银行卡号,保证房款不经过中介机构的账户。以上就是二手房签订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一些事项,希望上述内容能帮助大家正确的规避风险,避免财产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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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可以保证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完善合同条款,保障《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房屋管理法规的贯彻执行,预防、减少房屋买卖纠纷,维护房产市场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制止欺诈、强迫或高价倒卖房或以卖房为名变相买卖土地等违法行为发生。

  •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 房屋属于不动产,为了维持房屋的占有秩序和交易安全,房屋买卖实行登记生效制度,因此,房屋买卖一经过户登记即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一般不轻易认定买卖合同无效或撤销买卖合同。不过,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的胡周雄律师表示,实践中,有买卖双方串通等几种情形可被法院认定合同无效或可以撤销。买卖双方串通损害卖方配偶利益依据《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登记于一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又依据《物权法》规定,房屋产权证所载明的权属人,即为该房登记意义上的所有权人,有权独立对该房进行转让处分。离婚纠纷中,有的人为剥夺配偶的房屋分割权利,离婚前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以不合理低价或不支付对价形式偷偷转让到其亲属好友名下,这种情形下权利受侵害的配偶可以向法院主张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的情形。实践中,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表现为精神类病人,比如癫痫症、抑郁症等病人未发病期间行为表现与正常人无异,也能够独立进行房屋买卖民事活动。但相关症状发病时间难以界定,若交易结果明显不利于这一类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人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该类房屋买卖合同。胡周雄表示,二手房买卖交易中若知悉对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交易行为损害第三人利益时,需慎之又慎。否则,将面临买卖合同被撤销或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