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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流程]#退房#退房后按揭贷款怎么办?

132****0082 | 2013-04-18 16:16:07

已有2个回答

  • 131****7313

    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房屋面积问题等理由退房的,而房屋上办理的按揭贷款还未还清的该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合同,由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的,银行贷款是房屋价金的一种支付手段;贷款合同是银行和买房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标的是所借款项,房屋在贷款合同中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正因为这两个合同是相互独立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定联系(一个是以房屋为买卖对象,一个是以房屋为抵押物),但解除购房合同不代表连贷款合同也同时解除了,买房人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依然存在,借款还是要清偿的。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首先买房人要解除贷款合同,就要将贷款提前还清。以商品房为例,实践中是这样操作的:买房人退房后,开发商要将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但开发商为了防止买房人取得所退的购房款后不去归还贷款,势必影响开发商的利益(退回的房屋上有抵押权存在),开发商会将该退还的全部房款分为两个部分:银行贷款未偿还部分由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和已经偿还的贷款部分退给买房人。

    查看全文↓ 2014-02-13 09:32:21
  • 144****7874

    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房屋面积问题等理由退房的,而房屋上办理的按揭贷款还未还清的该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合同,由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的,银行贷款是房屋价金的一种支付手段;贷款合同是银行和买房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标的是所借款项,房屋在贷款合同中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正因为这两个合同是相互独立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定联系(一个是以房屋为买卖对象,一个是以房屋为抵押物),但解除购房合同不代表连贷款合同也同时解除了,买房人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依然存在,借款还是要清偿的。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首先买房人要解除贷款合同,就要将贷款提前还清。以商品房为例,实践中是这样操作的:买房人退房后,开发商要将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但开发商为了防止买房人取得所退的购房款后不去归还贷款,势必影响开发商的利益(退回的房屋上有抵押权存在),开发商会将该退还的全部房款分为两个部分:银行贷款未偿还部分由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和已经偿还的贷款部分退给买房人。

    查看全文↓ 2013-04-18 16:17:20

相关问题

  • 在房屋竣工后,购房者已办理了入住手续,交了政府部门应收的税费之后,但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之前退房的,这个阶段要求退房的一般都是购房者,大多是卖方违约。这个阶段除与上述第二个阶段要求一致外,还涉及到物业、装修损失、税费、搬离时间等问题。如卖方违约,装修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装修损失。购房者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卖方所代收的税费也应退还。如达不成协议,购房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

  • 如果房屋认购书上面没有注明“发展商代办按揭贷款,在按揭贷款成功的前提下购买此物业”或者是“若认购人按揭贷款不成功前提下发展商允许认购人退房并退回认购定金”之类的条款的话,按照您提供的信息,虽然发展商在该过程中存在误导客户等行为,但您在未保存足够证据前提下,选择退房的话您应该还需赔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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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房后按揭贷款怎么办?(一)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房屋面积问题等理由退房的,而房屋上办理的按揭贷款还未还清的该怎么办?有这样一种误区:退房后,房屋所有权已经重新回到出卖房(一般是开发商)那里,因此银行贷款的还款责任应当由原出卖人承担。(二)其实,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合同,由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的,银行贷款是房屋价金的一种支付手段;贷款合同是银行和买房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标的是所借款项,房屋在贷款合同中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正因为这两个合同是相互独立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定联系(一个是以房屋为买卖对象,一个是以房屋为抵押物),但解除购房合同不代表连贷款合同也同时解除了,买房人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依然存在,借款还是要清偿的。

    全部3个回答>
  • 经过国家政策的调整,部分地区出现了房价下跌,房主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况。很多地区由于开发商调整房价的幅度较大,还出现了房主打砸开发商楼盘集体维权的事件。出现这种情况,是多家欢喜多家愁。千辛万苦攒足了钱买了房子,房价却出现了下跌,这对购房者来说是非常闹心的,也是非常愤怒的一件事情。在同情购房者的同时,我们也需要理性分析一下。房屋买卖毕竟是经济上的事情,在法律上也是有明确规定的。房价下跌能退房吗?回答这个问题,先看看我国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1、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2、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3、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5、约定期限内购房人未能拿到产权证;6房子产权不清楚。所以,仅仅因为房价下跌就想退房是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的,另外对于开发商来说,卖出去的房子岂有退回来的道理。因此,想要因为房价下跌就退房是不可能实现的。

  • 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发展商从买家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然后,买家应依据《贷款通则》第32条第5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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