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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房屋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57****4638 | 2013-05-03 17: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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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4389

    1、 业主需要准备的文件(各城市略有差异)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
        (3)已付房款及税费收据或发票
        (4)改动装修费用收据
        (5)供楼存折,并请打印至**近的供款期
        (6)人民币(入伙费用必须用人民币交纳)或磁卡若干。交必要的费用,切记要正式发票及物价局批号
        (7)彩色照片(2张)
        (8)收楼通知书(上面开发商注明了要业主带齐的资料)
      2、 验收工具(有验房服务的公司自备)
        (1)试电笔、带二相/三相插头和电源显示开关的插座(小台灯亦可)
        (2) 钢卷尺
        (3) 小锤子
        (4) 电筒
        (5) 抹布
        (6) 盛水器具/乒乓球
        (7) 计算器
        (8) 笔
        (9) 纸
        (10) 易贴便条一叠
        (11)小镜子: 用于观察难以看到的地方,如门底有否上油漆
        (12)纸巾: 检查马桶排水功能,喉管有否渗水
        (13)铝梯
        (14)报纸,塑料袋: 做闭水试验
        (15) 收过房或建筑、装修业内的朋友
        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00去。有条件的可请专业人员帮你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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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1. 验收房屋需,从签合同开始为避免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建议消费者在买房时选择资信良好的开发商,将风险控制在前期。签合同时应明确各有关细节,包括收房时间,收房程序(如先验房,无异议后再收房等);验房时从配套设施到房内各项交付物指定的具体详细验收标准,**好附上设计图纸及施工图,并在合同中注明以其为准。同时注明收房时原开发商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等都可成为房屋结构验收标准。**妥当的做法是请上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分析购房合同中有无标注不明或易造成歧义的条款陷阱,免除收房时的麻烦。2. 切记查看“两书一表”向开发商索要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一表是《竣工验收备案表》,同时要求开发商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一些开发商甚至连消防这样的关键环节都没有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就已经通知业主入住了。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像消防这种关键环节,一旦出了问题,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故,对于业主来说,人身安全才是第一位的。业主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竣工验收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有关部门是否出具了关于永久水电、消防、电梯使用等单项验收合格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开发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开发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提示: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 检查房屋结构及面积首先业主应检查售楼合同中的附图与房屋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房屋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 其次应查看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4. 先验房后收楼先验房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房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开发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房文件上签字,要求业主先补齐房款(如果面积涨水)、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房屋总额的2%)和契税(房屋总额的1.5%)、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和产权代办费等费用,方可以办理入住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和相关资料,然后才能验收房屋。业主进得房去,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申诉起来也很被动。负责任的开发商会积极善后,无良心的则会实施拖延战术,让业主劳心劳力,这对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房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在业主支付了全部房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无条件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 是的,并且还要看原件。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填发时间、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2、整栋楼的《无锡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一项都不能入住的。同时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注:只有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对开发商产生严格约束作用,开发商因此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3、《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4、《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5、《保修卡》。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详细细节须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具体规定)6、《住户手册》注:上述文件均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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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楼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货不对板,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负责任的发展商会积极善后,无良的则会实施“拖字诀”,让买家劳心劳力,这对买家来说是不公平的。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买家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另一方面如合同已成事实,则可采取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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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需提供给业主的验收房屋质量书面材料有: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填发时间、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  2、整栋楼的《无锡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一项都不能入住的。同时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注:只有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对开发商产生严格约束作用,开发商因此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  3、《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  4、《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  5、《保修卡》。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详细细节须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具体规定)  6、《住户手册》  注:上述文件均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 手续如下: (一)、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A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B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