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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建商品房时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53****8880 | 2013-05-09 16:13:02

已有2个回答

  • 148****1555

    注意补充协议。明确违约责任和一些口头承诺。

    查看全文↓ 2013-05-09 16:14:19
  • 136****5657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是**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范本,主要内容均有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如自己所要约定的内容在范本合同中没有,可以在空白条款中填写清楚,或者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特别提醒:对自己所关注的内容一定要在合同或补充合同中进行约定,不可听信卖方的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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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签完认购书后,按下来就是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订购房合同。那么,购房合同如何签,购房合同包括哪些内容,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就来为您具体讲一讲。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购房合同如何签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在签订上述各项条款时,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 第一,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 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 责任要明确人,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 师楼,而应是项目产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 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是法人代 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 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 房。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如在建筑面积上,还要标明使用率。 第三,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 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 么程度。 第四,其他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加以说明。 同时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 法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整 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第五,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 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订认购收后, 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 过约定幅度;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 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点:1、争取一步到位直接签订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2、合同文本尽量采用国家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3、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应明确界定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

  • 违约责任 关于本条款,笔者特别提醒您注意的是对预期违约的约定,在现存的各种商品房购销合同文本中,即使是由主管部门推行的条款相当善的格式合同当中,对于违约责任也只是做了一般约定,即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应如何赔偿购房者的经济损失。根据一般的违约条款,购房者只能等到合同约定时间到期后,方可要求赔偿或退款,而这个期间不但包括温长的协商、谈判或是诉讼期限,非常不利于购房者的权利保护。而事先在合同中订立“预期违约”条款后,如果再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约定进度严重不符情况时,购房者可按合同规定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即时赔付经济损失或退还房款。协商不成,可直接采取起诉、仲裁等司法救济方法,这在时间、实体上都更切实保护了购房者的权利。 双方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您**好还应该了解开发商是否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便从程序上保证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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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购房人签合同前应先看一下前面的说明,明确以下问题:1、《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虽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编号、印制,但仅是在商品房预售时推荐使用,而非强迫使用的。2、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以及空格和空白行,是供房地产商和购房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自行约定的内容优先于示范文本中的固定条款,房地产商和购房人都有权对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3、购房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在空格或空行部位填写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如不作约定或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时,应划掉空格或空行部位,避免留下后患。(二)注意关于“当事人”的表述1、购房人签合同前首先要确定在合同上填写的出卖人与预售许可证上的售房单位是否一致,要注意***机构不能是出卖人。否则购房人付了钱,开发商可能会说没有收到钱。2、如果房地产商是委托***人或***机构进行销售,购房人一定要看清房地产商委托的权限范围,要求他们在委托***人或委托***机构情况后面添全所有内容,如果出卖人授权***人或***机构有权代表房地产商签字,购房人一定要看一下授权书的正本,同时**好要求把该授权书作为合同的附件。3、购房人在填写前**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同样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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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是**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范本,主要内容均有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如自己所要约定的内容在范本合同中没有,可以在空白条款中填写清楚,或者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特别提醒:对自己所关注的内容一定要在合同或补充合同中进行约定,不可听信卖方的口头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