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买房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常说的“不可抗力”问题指的是?

151****9509 | 2013-05-10 16:18:54

已有1个回答

  • 153****5657

    《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延期交房,开发商多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购房合同示范文本中延期交房的免责条款有两条:一是“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是“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从实际发生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来看,因“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产生的纠纷较多。

    查看全文↓ 2013-05-10 16:24:41
潍坊买房交流群-16群(347)

相关问题

  • 如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合同订立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等都认定为不可抗力。

    全部2个回答>
  • 购房合同中免责事由的“不可抗力”,一定要是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能凭自己的主观臆想去推定,否则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在现行房地产交易中,发展商通常将以下事项列为不可抗力条款下的免责事项:1、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2、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其实,发展商所述的这两种情况,依据法律的规定都不具备不可抗力的三个必备条件,即并非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简单地分析一下,在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技术问题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之前就可以预见的,即使是不能克服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过程中自己所需要承担的风险,而不能将此风险转移给购房者。同样,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开发商在**初总体规划时就应当可以预见批准与安装的期限,如果确实是政府行为而导致延误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开发房产过程中可以预见和可能要承担的风险,而不能将此风险转移给购房者。

  • 不可抗力是一种人们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社会现象客观情况。社会现象则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市政工程建设和其它政府政策。国家原因也应当具备三个条件:(1)不可预见性;(2)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3)原因的国家性,即产生这一事件的原因来自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或司法权力,而不是由于当事人过错、第三人过错或自然现象。综上,属不可抗力,可行使抗辩权。很多开发商延期交房将原因归咎于不可抗力,但广大业主一定要了解延期交房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如果不是因为战争、疫情、国家政权更迭、自然灾害等都不属于不可抗力。

  • (1)经济环境变化、市场价格波动,如金融风暴。 (2)甲方不能及时采购本合同中所列建材、设备或同类、同级的产品的; (3)市政配套工程不能与房屋同步建设、同时竣工交付的; (4)该建设工地附近有重大施工、该房屋建设不得不停止的; (5)其他不列入免责范围的事项。如停电、雨雪。

  • 对方当事人接到发生不可抗力的通知后,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或减小损失,同时,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做出评估,以便合同双方当事人采取继续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还是解除合同的应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