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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有什么要求?

136****1538 | 2013-05-14 1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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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4****5137

    提取公积金应该准备材料:职工身份证原件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如果是租住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租赁纳税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
    租住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应提供租住住房购房合同和网上认购备案确认单复印件一份。如果租住的是房产管理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相应的租赁合同(协议)和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租住的是单位公有住房的,应提供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交配偶身份证原件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及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

    查看全文↓ 2013-05-14 17:04:50
  • 131****7174

    根据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承租人及配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承租人及配偶在本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且承租的住房用于家庭自住;在承租住房内的居住时间连续满1年(含)以上。

    查看全文↓ 2013-05-14 1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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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2015年11月23日,我们从合肥市法制办等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公租房依法管理,合肥市日前正式出台市本级财政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严控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明确承租人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高不超过3年。 据介绍,公租房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内容之一,主要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住房难问题。 根据合肥市出台的市本级财政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市的市级公租房房源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和在市场上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但对新建的成套公租房设定“红线”,即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另据办法规定,承租人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续租。

  • 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且不超过月实际支付的租金,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 租房现在公积金不可以提出来的,你**好去公积金中心去问问清楚,不要白缴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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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了解,职工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用自住住房;房屋租赁费用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

    全部3个回答>
  • 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职工及其配偶上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承租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承租期内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且每年度**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需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金额根据房屋租赁合同附件内的租赁关系和租金分配方案,在**大提取金额中按比例提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方式核定每个合租职工可提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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