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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48****7872 | 2013-05-16 17: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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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8****9729

    申请公租房的住房困难标准为,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家庭的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年满25周岁的单身人员和非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的外来务工家庭、外来单身职工以及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标准为在市内六区无住房。

    查看全文↓ 2013-05-16 17:36:53
  • 153****1134

    申请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须为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下列家庭或人员: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的家庭和年满25周岁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员;
    非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由单位购买团体商业保险的外来务工家庭,以及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单身职工;
    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的引进人才。

    查看全文↓ 2013-05-16 17: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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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是: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济南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家庭。3、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济南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不含)低于60%(含),且家庭中有以下特殊情形的:60周岁以上老人、重病患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归侨侨眷、长期住济的台湾同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4、年满3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员可单独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如下:1、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政府)提出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2、提供的资料包括有主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低保(特困)证、城市低收入证明及特殊情形的相关材料原件。3、街道(镇政府)收到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进行初次审核,审核通过的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4、各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从收到资料的5个工作日内,就要完成确认工作,符合条件的,在本区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

  • 济南公租房预登记程序:(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预登记程序包括: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持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工作单位填表登记;工作单位汇总后,持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预登记表(一)和表(二)及申请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统一报单位所在区(含济南高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家庭成员均无工作单位的:持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下同)填表登记;各街道办事处汇总后,持预登记表 (一)和表(三)及申请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统一报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二)单身职工预登记程序包括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工作单位填表登记;工作单位汇总后持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预登记表(四)、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 (聘用)合同复印件,统一报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预登记所填表格由单位、街道办事处统一到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www.jnfg.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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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家庭成员在市级(含市级,下同)以下单位就业或自主择业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及无房单身职工,经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且在济无住房的引进人才及其他情形的特殊群体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程序为: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职工由其所在单位统一提出申请,引进人才由引才单位或引才园区统一提出申请,其他情形的特殊群体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提出申请。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查核准后,根据全市房源和申请单位数量及申请人数,合理确定房源配置比例,并向社会公示。房源分配后,由申请单位、申请人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方签定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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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想要申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申请者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较少,低于国家申请公租房的规定标准。②个人每年的收入和名下拥有的财产低于规定标准。③申请人如果是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满足本地居住和工作时间标准,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才可以申清公租房。④公租房具体条件每个地方各有差异,申报资格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核,需要在申报资料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公租房申清时间受到个人和审批速度影响,对于申请流程,不超过3个月,但是申清人多久能分到房子,并不能一概而论,主要看公租房是否交工,如果申清之后就有房子,分房就比较快,排队看个人,不挑剔位置和房型就很快。

  • 上海公共租赁房政策取得重大进展。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昨天发布了《贯彻〈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若干规定》,对公租房的准入条件进行了细化。新规定即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持居住证满两年可申请 本市公租房原申请条件之一是“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这次明确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应达到二年以上,并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应达到一年以上。” 原申请条件之二是“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现明确为“各区(县)制定具体准入条件时,申请人员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劳动或工作合同的年限可设定不同标准,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员可根据工作性质设定年限标准,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可根据居住证类型设定年限标准。” 此次,还明确了由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应通过书面形式,委托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核查申请对象的住房建筑面积和是否已申请或者已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面积核查参照经适房 原申请条件之四是“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此次对建筑面积的认定有了更细致标准。申请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原则上参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核查办法确定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可按照实际,对面积核查办法作适当调整。 申请对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根据申请对象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确定其住房状况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其中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根据申请对象家庭成员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确定其住房状况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此外,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范围应限制在申请对象本人、配偶、未婚子女范围内。 拖欠房租从工资中扣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确定。市场租金评估工作应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之前完成,市场租金评估价有效期为一年。运营机构制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应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之前报送住房所在地的区(县)物价和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李东表示,“市场租金评估价有效期为一年”并不意味着“租金每年都会调整”。租赁公租房时,承租人会签订一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在合同期内租金不会发生变化。而每年新产生的承租人,则会按照新的市场评估价确定公租房租承租人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其他费用三个月以上的,运营机构可按合同约定通报承租人和同住人所在单位,要求承租人所在单位从承租人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承租人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年内首批市民将入住 去年9月1日,市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制订的《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昨天发布的《贯彻〈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若干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细化,更加具备操作性。 《若干规定》的出台是否意味着老百姓离享受公租房又进了一步?对此市房管局表示,公租房和经适房还有一定的区别,要等到一定数量的租赁房源建好,有的还需要简单装修后才能推开,不过今年内肯定会有一批老百姓享受到公租房。据悉,本市首批公租房有望率先出现在杨浦新江湾城和徐汇华泾两个基地。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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