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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是怎么对国五条解读的?

158****1149 | 2013-05-30 16: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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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1****3077

    专家解读国五条新政效果:房价无报复性反弹可能话题1: 房价会不会报复性上涨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指出,由于CPI持续上升引发通胀预期,人民币**预期等因素引发热钱流入推高房价,“国十条”调控效果被房地产市场反弹所消化,以稳定房价为调控目标前提下,相比“国十条”,限购在“国五条”中表现更明确。
    关于报复性反弹的问题,聂梅生认为,不管是“国十条”还是“国五条”,针对购房群体的遏制还是投资和炒房部分,尤其是“国五条”更加清楚,关于第二套房、第三套房的限制。
    特别是“国五条”当中明确提出要推房产税,从个别城市的试点逐渐向全国推开。因此,她认为,如果是对投资炒房的坚决遏制打击,再加大房产税的推出,房地产市场出现报复性反弹的可能性是没有的。
    话题2: 国五条的政策意图对于“国五条”的政策意图,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昨日在发言时指出,“国五条”是抑制四种需求,一是投机性、投资性需求,二是抑制奢侈性需求,三是抑制那些不具备购房风险防范承受能力的需求,四是过度超前的需求。
    话题3: 房产税何时出台对于外界关心的房产税出台时间表,原担任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的聂梅生也给出预测。
    聂梅生分析称,房产税现在在试点,然后才能推向全国。按发改委的说法,“十二五”是放在税制改革当中。明年就是“十二五”,因此,出台物业房产税原来论年数,现在可以论月数。话题4: 夹心层住房如何保障“国五条”规定,购房**需在三成以上,此前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低**可达到两成被取消。
    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介绍,从国际上的同行规则来看,首套房房贷三成**是一种常态。
    陈淮介绍,两成**政策是在去年保增长的大背景下出台的刺激经济的短期优惠政策,两成**的风险是由银行承担的,短期内,银行这个企业可以承担它相应的社会义务,但是要求银行长期承担这种地域正常风险临界点的贷款比例,会超出银行的负担。
    ****低三成施行后,会加重“夹心层”的购房负担,陈淮认为,对此国家的保障方式从低**的货币政策调整为援助型的财政政策,比如说通过“贴租”等方式加大对“夹心层”住房保障的援助。
    话题5: 要向开发商收房产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认为,政府实施保障性住房的办法是多建廉租房、发展公租房、补贴购买商品房
    廉租房解决的对象是低收入者,发展公租房解决的是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补贴购买商品房,应该是针对于中等收入的人群。
    “房地产调控,不管是多少条,我认为现在行政色彩比较重,市场的办法不够。据国外的经验,主要就是开征房产税。”贺铿认为,房产税应该在一个必要的基本面积是不征税的,或者征了税要退税的,超出这个面积就征税,超出的越多就征得越高。
    “房产税也应当面向开发商征收。”贺铿认为,有的国家规定,这个房子竣工以后,三个月没有售完,就开征房产税。开征房产税了,开发商就不能捂盘了。

    查看全文↓ 2013-05-30 16: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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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执行时间待定。据闻目前正在制定各地调控政策,预计3月会落地。

    全部2个回答>
  • 不要卖,因为物价上涨,房子毕竟是固定资产,可以留着给子孙后代。

    全部3个回答>
  • 广东国五条细则内容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切实落实政府稳定房价的责任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稳定房价的具体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要加强对各地稳定房价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要及时对该地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二、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地区要组织房管、公安、民政、税务、社保等部门,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购房审核工作机制,严格把好限购关。三、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要于2013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3 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各地要尽快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抓紧做好立项、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新开工项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2年前已开工项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要结合落实《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完善中长期住房保障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量较大的地区要尽快编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规划。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并特别注重公共交通系统配套建设。各地要抓紧完善本地区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加快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城区要把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中有关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的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各地要建立健全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预售资金监管。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要按要求完成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并按统一标准实施改造升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全省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交易和租赁的权威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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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一码事。第一条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职责。各地要从严把握和执行房价控制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确定的各项调控政策,房价过高的地区要加大调控力度,着力改善供求关系,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第二条 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和贷款支持力度,确保2013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11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要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安全。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分配制度和退出机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公正、管理科学有序。第三条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第四条 认真落实2013年的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加快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放。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抑制租金过快上涨。加强市场监测和监管,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 谈不上保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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