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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需要带哪些资料?

148****8982 | 2013-07-15 10: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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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1366

    卖方:1,房产证(共有证):2,土地证:3,身份证:(夫妻双方)注:过户如果有***人,还需要***人身份复印件及委托公证书;如为拆迁房,则需户表中所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4,结婚证(或单身证明、离婚证明)注:结婚提供结婚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明,离婚前买房需提供财产判决书或离婚协议(盖民政局章);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和继承公证书;存在产权继承的要先换证;换证后方可办理贷款、过户。如丢失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方式不被承认。5,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注:未婚户口,户籍证明必须体现未婚,否则另外开单身证明;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离婚户口本上显示离异;丧偶户口本上显示丧偶;户口本上未体现离婚、丧偶,需派出所出具证明。买方:1, 身份证:注:夫妻双方身份证所有产权人,如果有***人,还需要***人身份复印件及委托公证书;2, 结婚证明(或单身证明、离婚证明):注:结婚需提供结婚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明;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3, 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注:未婚户口户籍证明必须体现未婚,否则另外开单身证明;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离婚户口本上显示离异;丧偶户口本上显示丧偶;户口本上未体现离婚、丧偶,需派出所出具证明4, 收入证明:(用于贷款)单身共有提供各自收入并为月还款额的2倍、单身证明;夫妻双方收入证明(A4纸打印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5, **款收据:房东给买方开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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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②买卖合同;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需出具身份证;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 告知电表状况相关部门规定,凡发现私自装拆电表箱、私自开启封印、擅自改变计量装置等行为均属违章行为,违者按违章用电处理。因此,在交房时建议买房亲自查验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的痕迹。在实际操作中,现新建商品房的电表户名基本为业主本人或是开发商名字。在办理交房手续时除双方核对电表读数外,还须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房产证、私章等前往所在地电力营业厅办理电表过户更名手续,并结清该电表的所有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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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亲自出具的同意证明书。  2.出卖出租房屋,须提交承租人亲自出具的弃权购买证明书。  3.产权人不能亲自到场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4.下列房屋不准买卖:  (1)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章建筑的房屋);  (2)产权有争议的房屋;  (3)经批准由国家征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4)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定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的房屋;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二、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的注意事项  (一)买方需本人到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卖方权利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件到场。出售共有房产时,共有人同时到场。  (二)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不能交易。  (三)买方本人或卖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但买卖双方不能委托同一个人办理。受托人属非直系亲属的须办理公证委托方为有效。  (四)买卖双方必须对交付的方式自行协商一致,并对彼此达成的协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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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1、若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2、若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若购房者是外地人,需要根据当地规定,出具本地暂住证或其他证件)、家庭户口本(户口本是外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3、若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果购房者携带未成年人,需要携带孩子所在的户口本;卖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1、卖方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房产证,如果交易房屋卖方有多个权利共有人,需要共有人到场签字,如果不能到场签字,需要由签字人员提供未到场权利人的公证委托书,(家庭满五住房,需要卖方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口本);2、如果是房产是继承过户得来的房产,卖方还要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继承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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