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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46****9911 | 2013-07-25 16:58:55

已有3个回答

  • 153****9729

    买房按揭办的20年,现在银行还没有通知还款,我想变更按揭为10年,不知可不可以

    查看全文↓ 2013-10-08 17:06:30
  • 131****0016

    需了解如果提前还款需要有什么费用,怎么提前还款等等事项。

    查看全文↓ 2013-07-25 16:59:16
  • 147****9402

    按揭买房注意事项有:按揭贷款人需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收入证明需高于月供的2倍以上,按揭贷款借款人年龄是有限制的,一般要求男性贷款到期时不能超过65岁。
    也就是说,六十岁的男性**多可做五年期的贷款,55岁的男性**多可以做十年贷款

    查看全文↓ 2013-07-25 16: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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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楼的电梯房,**好应该买几层

    全部4个回答>
  • 按揭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其实和其他的付款方式差不多,就是要准备**3成~5成,然后你个人的收入证明是月供的2倍以上,**重要还是注意以下的情况。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目前西安实行网签备案,但合同内同纸质的合同相同。第三,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第四,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第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第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第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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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签约时应注意:1、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可以避免不少风险,如:窗台的高低、净高太低、阳台设计不合理、管道设备层、房屋烂尾等质量问题。2、按照法律规定,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写,事前可准备一部小录音机,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录下来。3、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4、列明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5、注意律师代表谁?目前在房地产领域,办理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有3种,其中包括:开发商的律师、银行的律师、业主的律师。只有业主自己聘请的律师才能替业主自己说话。6、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或集体签约;并写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很多业主合同签完后,除了自己的签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文字都是别人的字体,这样太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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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买房需要注意如下5个问题:  1、不良记录者无法贷款  若申请贷款人因某些原因,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只要上了银行业征信的黑名单,那么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不能从银行成功的贷款;  2、没有房权证的房屋不能贷款  即使有很多房地产资产,但若是没有办理房权证的的话,不能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房管部门不给办理抵押登记,因而无证房屋不能评估贷款;  3、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此类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样,房管部门不给办理抵押登记,因而不能贷款;  4、房龄很老的房屋  房龄很老的房屋建筑时间较早,有些甚至都属于危房系列,此类房银行部门有不放贷的规定,不能从银行贷款;  5、拆迁内的房屋  此类房屋当地房管部门已经冻结房产档案,不能申请价值评估,房产部门也不给办理抵押登记,因而不能从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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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者选择按揭买房时,需向提供按揭的银行(贷款行)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2、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3、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4、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银行对购房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贷款行、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此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购房者承担)。三方共同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购房贷款抵押(按揭)登记。其中,购房者应提交如下证件: 1、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此生效的楼宇按揭贷款合同。 4、抵押申请表及抵押合同原件。 5、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需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根据《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规定,购房者必需履行以下义务: 1、将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连同契约正本交贷款行执管。 2、期房交付后,三个月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直接将三证交贷款行保管(此时开发商的担保责任解除)。 3、自费为抵押的房产办理保险,保险期不短于按揭期,投保金额不低于抵押物总值,并以贷款行为第一受益人,将保险单交贷款行持有。 4、未经贷款银行书面同意,买房者不能对房产进行出租、出售、拆除、改建、再行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5、每月按时归还本息,逾期则按天数加收罚金。 6、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罚金和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后,会同贷款行向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收回《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及保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