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买房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屋交易 >详情

认购和付定金有什么区别?

137****9309 | 2013-09-06 14:19:15

已有1个回答

  • 158****9604

    定金只是说明你对这个房子有意向,缴纳了一定的担保金,不买就不退了。而认购则是你已经确定购买这个房子,在缴纳了**,签订了《认购合同》之后才交的认购金

    查看全文↓ 2013-09-06 14:21:31
郑州买房交流群-78群(330)

相关问题

  •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FLOAT: none; LET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43,43,43); WO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定金只是说明你对这个房子有意向,缴纳了一定的担保金,不买就不退了。而认购则是你已经确定购买这个房子,在缴纳了**,签订了《认购合同》之后才交的认购金。

  •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全部3个回答>
  • “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内部认购”:近年来,许多房地产发展商在尚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之前,以在小范围内推出一种"内部认购"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内部认购的**重要前提是具有一定幅度的购房优惠,优惠一般是比照"开盘价"而言的,如果按照目前房地产发展商通行的"低开高走"的营销原则,内部认购价应该是该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低时段价",购房者应给予谨慎的关注。同时,房地产营销商为了保证尽可能多的赢利,会严格地限制和控制内部认购的销售量和时间。聪明的购房者如在作好预先准备的前提下果断出手,这样一套房计算下来可能会有数以几万计的"便宜"。

    全部4个回答>
  • ①认筹购房: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前,通过优先选房、享受开盘价格优惠甚至抽大奖送车位等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购房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认筹金。②认购: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达到签约。

  • 不是一样的, 认筹和认购是两种不同的销售模式。认筹是指预先缴纳一定额度的认筹金,在开盘时通过解筹,兑现增值。通常讲的缴纳认筹金10000元抵20000元就是这个意思。认购是指选定商铺,缴纳定金,签订认购书的一种营销模式。认购从作用上是开盘预热手段,从形式上是一种销售模式。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