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为市民办理有关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但仍有不少市民对公积金的申请和使用等问题仍存有疑惑。 日前,读者陈先生来信称,他**近打算购买住房,却不知道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也不知道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文件、办理什么手续,在提取公积金的过程中又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市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 什么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介绍,职工参缴公积金后,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一是需用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二是用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是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自住;四是职工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五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六是职工要出境定居;七是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八是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九是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0岁(含40岁)、女性35岁(含35岁)以上的职工;十是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流程 根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就可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 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再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由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后,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 提取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若一次性付清房价款的,申请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房地产权证;分期支付给开发商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分期付款发票;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要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供楼存折(打印至**近一次余额);租房自住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申请时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范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范许可证》)、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 其他符合条件的职工(或委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及所属情形的有关证件。对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属配偶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明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全部5个回答>常德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是怎样的啊?有一起去提前的亲不罗~~
132****7772 | 2013-09-07 17:07:22
已有4个回答
-
147****5990
提取住房公积金基本资料包括:
查看全文↓ 2013-09-07 17:12:49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
(三)《常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四)常德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一)职工离休、退休的,应当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离休、退休证明。
(二)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后仍未重新就业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三)职工出国(境)定居的,应当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和出境定居证明。
(四)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职工的财产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除提供其基本资料外,还须提供下列其中一项资料:
1.职工死亡证明;
2.户籍注销证明;
3.火化证明及收款收据;
4.被宣告死亡证明;
5.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
148****2524
职工依照常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可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第
查看全文↓ 2013-09-07 17:12:13
(一)、
(二)、
(三)项规定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合计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金额。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
(四)项规定条件,属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偿还贷款金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属于按期还清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结清后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本息之和;提前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或者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的,提取额度均不得超过提前结清时的贷款本息金额。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
(五)项规定条件,属于市场租房的,提取额度的计算方式为(月住房租金-月家庭工资收入×15%)×交付房租月数。承租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全年租赁费。 -
141****0962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常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查看全文↓ 2013-09-07 17:11:01
(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后仍未重新就业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出国(境)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第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
(二)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审批之日起1年内;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
(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自贷款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
(五)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或者承租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形。 符合前款第
(一)、
(二)项规定条件的,同一套住房可以提取一次;符合前款第
(三)、
(四)、
(五)、
(六)项规定条件的,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多次提取间隔时间应当在1年以上。第七条 职工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条件,但本人或者其配偶有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尚未结清的,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结清时准予提取。第八条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但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提供了联合担保的,在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前,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
153****7574
根据常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基本资料和提取证明资料。
查看全文↓ 2013-09-07 17:09:41
申请基本资料包括:缴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常德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新房的(限本年度),应提供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交付首期的购房发票;
购买二手房的(限本年度),应提供二手房买卖契约,契税发票及过户后的房产证;城市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房产证;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应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及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清单(存折);若一次性提前还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应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及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及结清证明。偿还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提前还清全部贷款的,应提供委托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证明和现金缴款单;
一次性转帐还清全部贷款的,应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申请书》。准备齐上述资料后到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办理。
相关问题
-
答
-
答
直接到广州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咨询,那样知道的清楚。因为政策性的东西说不清楚
全部2个回答> -
答
准备好材料,在网上办事大厅预约提取业务,随后到预约的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到公积金业务银行办理手续。提取公积金条件有:(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全部4个回答> -
答
看你自己是什么提取罗。直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人告诉你的~
全部5个回答> -
答
办理程序1、职工到柜台领取或中心网上下载《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2、职工持提取所需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初审(是否是职工本人、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职工单位对《审批表》和所提供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审批表》上作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3、职工备齐材料后送管理中心服务窗口申请办理;4、提取接件人对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所提供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是否符合提取条件),对符合提取规定的资料予以登记受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资料退回;5、业务经办人初审送部门领导审核,部门领导审核完报送分管领导审批;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到该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指定的还贷账户或交款账户;7、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由服务窗口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