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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桂林市的,问下桂林公积金可以代缴吗?我朋友托我的

156****3812 | 2013-09-26 17:21:27

已有3个回答

  • 156****8289

    找代理公司应该是可以的,但要了解那家公司,不要被骗

    查看全文↓ 2013-09-26 17:25:16
  • 133****5438

    可以,但存在一定的风险

    查看全文↓ 2013-09-26 17:24:36
  • 133****6548

    可以的话还是叫你朋友自己去一趟吧

    查看全文↓ 2013-09-26 17: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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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桂林买房可以迁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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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的额度一般是看您的公积金存款以及您的工作年限等关联因素,工龄长一点的可以贷得多一点,1前年办理的时候,工龄长一点的好像是10万元左右吧。今年不知道有没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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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是否在桂林工作满一年?目前政策包括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在内的多家商业银行,均已暂停向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发放购房贷款。而符合贷款要求的外地人,也只能申请首套住房贷款,二套及以上全部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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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中被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解读】根据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解读】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解读】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解读】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标准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解读】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解读】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解读】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的想法也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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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了你说的情况,如果新买的住房是在你妻子的名下,新迁入的户口的户主是你妻子的话,那你的妻子与孩子是可以迁入到桂林市的!你的户口不与你妻子与孩子在一起,实际的情况,你还需要到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