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买房 >房产问答 >济南楼市 >济南楼市 >详情

济南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提取手续有哪些,哪位朋友知道的,回答下,谢谢。

141****1539 | 2013-10-22 15:53:40

已有3个回答

  • 145****8359

    填写《济南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行政公章)、《住房公积金销户支款凭证》(加盖预留印鉴),由单位经办人或提取人持申请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即审批;需要调查核实资料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查看全文↓ 2013-10-22 16:00:16
  • 144****2315

    支取额度及所需材料支取额度
    (一)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有住房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次住房,只能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
    (二)职工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需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还款满一年可以支取一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或实际偿还完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停止支取住房公积金。
    (三)符合支取条件第
    (二)、
    (三)、
    (四)、
    (五)、
    (八)项支取条件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销户手续。
    (四)符合支取条件第
    (一)、
    (六)、
    (七)、
    (九)项支取条件的,在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存储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可以同时支取其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本人父母和子女)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支取金额为百元的整数倍。
    (五)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鲁政发[1994]1号)的有关规定,超出家庭收入12%以上部分的租金可以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交纳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2%的部分。
    (六)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物业服务费的,可以每年支取一次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不得超过家庭当年实际缴纳的房租或者物业服务费。

    查看全文↓ 2013-10-22 15:59:26
  • 144****2106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二) 离休、退休;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五) 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六) 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七)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八)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九) 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支付当年的物业服务费;

    查看全文↓ 2013-10-22 15:58:16
济南买房交流群-96群(313)

相关问题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或帐号、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以下各条要求出具相关凭证。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下列凭证:(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每套住房职能提取一次,提取时提交:1、购买商品房的,提交购房合同、预付款税务收据(不得少于30%放款)及复印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元件及复印件。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房的,提交房改部门的购房批文和购房发票及复印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3、购买二手房住房的,提交交易转让后的契证、产权证及复印件。(二)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三)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房管、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职工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及复印件。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书及复印件。出境定居或迁出本行政区域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或单位调令或注销证明、出境定居证明及复印件。职工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证明及复印件。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应提供单位、民政管理部门、街道出具工资收入证明;《住房租赁合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及复印件;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受遗赠人与遗赠人的关系)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全部3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及时为新录用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原工作单位应当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入新设立的账户。原工作单位不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职工可以向公积金中心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公积金中心可以依据职工提交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为其办理账户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但不得低于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12%。每个年度内单位只能设定一个缴存比例,并可以逐步提高。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应当相同。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高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应当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即符合中央和省、市规定的,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全部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项目)计算。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少缴或者逾期缴纳;未按照规定缴存的,应当补缴。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全部3个回答>
  • 1、得到单位批准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2、所需手续有:单位盖章的《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租房合同、房租发票及个人身份证等。

    全部3个回答>
  • 两类原因提取延长半年具体内容为:“一是凡因购买自有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有效购房凭证满3年的,可延长至2014年3月31日凭有效凭证办理提取手续;二是有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购房全额发票或房产证的,可凭上述材料延长至2014年3月31日提取。”

    全部3个回答>
  • 公积金提取问他吧QQ421778776

    全部6个回答>